经国务院学位办公室批准,2010 年我校在全国范围内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一、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代码:910100
二、招生专业(代码)(学校代码为10704)
1、岩土工程(081401) 2、地质工程(081803) 3、采矿工程(081901)
4、矿物加工工程(081902) 5、安全技术及工程(081903) 6、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三、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较好的教学水平高等院校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四、报名时间及程序
具体事宜同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五、入学考试
1、考试科目: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其简介同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政治理论、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命题。
2、招生专业及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 |
考试科目 |
入学资格考试(GCT) |
政治理论 |
专业基础课 |
专业课 |
思想政治教育 |
哲学原理 |
314高等教育学 |
416伦理学 |
岩土工程 |
311材料力学 |
411土力学 |
地质工程 |
312普通地质学 |
412构造地质学 |
采矿工程 |
311材料力学 |
413采矿学 |
矿物加工工程 |
313普通化学 |
414应用矿物学 |
安全技术及工程 |
311材料力学 |
415安全工程学 |
3、考试事宜:准考证在报名的网址下载。2010年10月底进行GCT、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政治理论课考试12月中、下旬进行。
六、资格审查
在录取前,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资格予以确认,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及入学时间
1、录取标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及工作业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入学时间:2011年4月。
八、学习年限与方式
1、学习年限2~3年。
2、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主要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培养。修完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论文答辩通过者,授予硕士学位。
九、费用
报名考试费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费总计为20000元—24000元/人。
十、联系方式
2010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相关政策及具体安排请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meng.edu.cn/或http://www.cdgdc.edu.cn。
电话:(029) 85583845 传真:(029)85583845
邮政编码:710054 地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58号西安科技大学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