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科技学院由原苏州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院和苏州铁道师范学院合并组建而成,为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2010年新增为工程硕士培养单位,并从2010年开始可招收和培养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领域
领域代码 |
领域名称 |
招生院系 |
430114 |
建筑与土木工程 |
土木工程学院 |
430130 |
环境工程 |
环境学院 |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7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6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三、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7月5日—13日。
登录网址为http://zzlk.nuaa.edu.cn 考生成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注意:报名点必须选择苏州大学;备注栏里填写专业课笔试科目。
2、现场摄像、报名时间和地点:7月15日—18日,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苏州大学北校区工科楼二楼。考生现场确认时须着除白色以外其他颜色服装。
3、报名费:按照国家规定。
4、符合报考条件者,在现场报名时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件(均需原件和二份复印件)、资格审查表样表(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进行现场确认,确认时考生须认真核对报考信息,所填信息应真实、有效,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得报考和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结束后打印带有电子照片的资格审查表,考生将此表交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本单位无人事权的需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进行审查盖章(照片上也要加盖),盖章结束后务必于9月1日前将盖好章的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以挂号信寄到苏州科技学院研招办(邮编:215011)。
五、入学考试
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考试时间为10月31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我校只接收英语考生)。考试大纲为《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第二阶段: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课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时间一致。各领域笔试科目、参考书目为:
六、招生人数
工程领域 |
领域方向 |
笔试科目 |
参考书目 |
430114建筑与土木工程 |
结构工程 |
结构力学 |
《结构力学教程》Ⅰ、Ⅱ, 龙驭球、包世华,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
430130环境工程 |
环境工程 |
普通化学 |
《普通化学》(第五版),浙江大学普通化学教研组, 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年 |
我校拟招生人数为80人。
七、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和专业综合面试结果择优录取。录取只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超过我校录取总数的10%。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学习方式和年限
工程硕士以“进校不离岗”和“双导师制”(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的方式进行培养。论文的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践或具有明显的应用价值。学习年限自入学至获得专业学位一般为3年。
九
、关于持2009年工程硕士GCT有效成绩申请第二阶段考试
1、申请条件:200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士学位证书;2009年“GCT”总成绩不低于180分;2009年未被录取或虽被录取但已办理退学手续;2010年申请领域与2009年报考领域一致。
2、申请程序:不需网上报名,下载并填写《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审查表必须贴好照片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一式二份);并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份),一寸照二张和2009年的GCT成绩单于7月上旬直接来我校研究生招生办报名,申请第二阶段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招生信息及有关规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文件和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请考生留意学位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和苏州科技学院研究生部网站(网址:http://yjsc.usts.edu.cn/)发布的信息。
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215011 地 址:江苏省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苏州科技学院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512-68093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