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办法
一、接收条件
接收的推免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所在高校推免生资格。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四)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所学专业除力学、数学学科外,应与申请读研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我院2013年接收推免生专业见附件1。
(五)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
(六)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七)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八)复试成绩及体格检查合格。
二、接收名额
根据《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院2013年接收优秀推免生总数不超过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的40%。
三、接收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通过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2013年接收推免生办法。
(二)接受报名。办法公布后,学生在2012年10月8日前向我院研究生部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接收推免生申请表1份(见附件2)。
2.推荐免试资格证明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1份(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复印件各1份;
5.获奖证书、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及计算机等级证书等的复印件各1份。
6.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寄送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223号,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部(邮编:210029),电话:025-85828129、85828165,电子邮箱:yjsb@nhri.cn。
以上材料原件须于复试时携带并验证。
(三)资格审查。院研究生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证明材料等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通知复试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