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关于开展2012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
来源:2exam.com 2012-9-7 7:45:38 |
关于开展2012级新生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经与银行商定,本学年学生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在正式启动。请通知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http://xszz.nju.edu.cn ,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学号,请学生及时更改密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基本步骤如下: 一、学生申请阶段(9月11日――9月30日):需要贷款的2012级经济困难学生登录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并填写完整的相关信息(进入贷款申请步骤前需要先在资助网上完成2011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登记、审核工作)。目前所有院系在贷款工作中的状态为“开启申请”阶段,学生申请贷款的截止时间为9月30日。 二、院系审核阶段(10月1日――10月14日):10月1日开始院系在贷款工作中的状态为“审核阶段”,此阶段所有学生都不能再递交网上申请了,院系开始审核学生递交的网上申请,以及审核学生递交的家庭经济困难书面证明原件。由“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申请管理”——“批次设置”,修改院系状态到“审核阶段”,即可审核所有学生的贷款申请;然后再到“公示阶段”,即可使学生的申请进入学校审核和银行审批阶段。 三、公示阶段:10月15日开始进入网上公示阶段,由学校审核,院系将不能再进行审核,学校审核完毕,银行网上审批。 四、打印合同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前面阶段结束后,请各院系协助申请贷款的学生打印贷款申请表(一份)以及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一式三份,双面打印)。等待银行到学校来现场与学生面签合同及借款借据。 五、现场签约阶段(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银行工作人员带贷款借据到学校来与学生现场面签,并详细讲解有关法规以及文本(协议)各项。贷款学生须在现场填好借据并按要求在协议上签字。学生所须携带的材料: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盖乡镇以上公章,家在城区则街道办以上公章), 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两面都复印),3、 辅导员(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4、学生证复印件,5、中行办理的借记卡复印件,6、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7、打印好的申请表及贷款合同(请各院系集中打印并分发给贷款学生本人,双面打印,一式三份)。 特别提醒: 1、2012级学生只有这一次贷款机会,错过之后,银行不再补办。 2、已成功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的同学不可再申请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 请各位老师统一收齐本院系生源地贷款同学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于9月12日前统一交给学工处 闻羽(电话89680337,83593154)。 研究生院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2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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