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请登录我校设计学类报名系统
www.artstudent.cn(艺考升)查看考试成绩,并通过此系统自行打印成绩单,我校不再邮寄。在我校北京和佛山考点考试的考生,可直接登录系统查看成绩;在其他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需先通过此系统注册后,方能登录查看成绩;
2、专业课成绩 = 素描×40% + 速写×20% + 色彩×40%
3、专业课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76.6分。
4、我校在专业考试合格的基础上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计划数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
省份 |
招生计划 |
省份 |
招生计划 |
河北 |
39 |
重庆 |
2 |
广东 |
32 |
福建 |
2 |
山东 |
30 |
山西 |
1 |
辽宁 |
17 |
江西 |
1 |
河南 |
11 |
四川 |
1 |
湖南 |
9 |
甘肃 |
1 |
江苏 |
9 |
贵州 |
1 |
黑龙江 |
7 |
新疆 |
1 |
北京 |
6 |
海南 |
1 |
内蒙古 |
5 |
天津 |
1 |
湖北 |
4 |
广西 |
1 |
安徽 |
2 |
云南 |
1 |
5、经我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发放合格证比例定为1:4倍,即合格的人数为招生计划的4倍。
7、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审及体检合格,专业课成绩、文化课成绩及英语单科成绩达到我校确定的提档分数线的情况下,文化课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计算出综合分,不分文理,按照分省招生计划,从高到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课成绩/文化课总分)×100+专业课成绩
专业课成绩=素描×40%+速写×20%+色彩×40%
文化课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150分制)以上。
8、查询成绩中有疑问者请拨打咨询电话: 010-62338216,62338222,传真:82381399,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8:30-11:30,13:30-17:30(节假日除外),由于集中查询成绩的考生众多,在此期间电话线路繁忙,请广大考生家长谅解。
9、我校实行专业复查制。在新生开学报到前,学校对预录考生进行专业三试,并与原考试试卷进行比对,凡有替考等舞弊行为者,取消拟录取资格;专业三试合格者,方可报到入学。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专业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10、北京林业大学设计学类专业2007-2015年录取情况统计:http://zsb.bjfu.edu.cn/zskx/135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