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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来源: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2018-2-14] [微信公众号查成绩:]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二、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2800号

  录取新生就读校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川路995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学校教务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纪委监察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项目、专业、计划及说明

  招收项目:击剑

  招生专业:金融学(单独组班)

  招收计划:40名,具体招生类别见下表:

  (招生规模按不超过试点高校上一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制定)
 项   目A 类B 类C 类
击   剑8名12名20名


  具体说明:

  A类: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且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A类考生不受性别和剑种限制)

  B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需参加各地组织的统一文化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的65%(上海生源须达本科线的65%;浙江生源须达到二段线的65%;其余各省市按其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根据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组队需要,我校对B类考生招考有性别和剑种限制,具体招收剑种与名额见下表:
 剑种分配招生名额剑种分配招生名额
男子花剑3女子花剑1
男子重剑4女子重剑1
男子佩剑2女子佩剑1

  C类: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需参加各地组织的统一文化高考,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当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资格线(上海生源须达本科线;浙江生源须达到二段线;其余各省市按其相关规定参照执行)。

  (C类考生不受性别和剑种限制)

  八、选拔对象及报名办法

  (一)选拔对象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规定,所有报名考生均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高考报名号。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其中,在沪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2号)的有关要求。

  2、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的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凡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历考生不得报考)。

  4、或2018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历届高中毕业生,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证书资格以上证书者。

  (二)报名办法

  1、击剑项目专业测试今年实行全国统测,我校不再组织该项目的校测。报考该项目的考生首先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

  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

  2、考生也需同时参加我校的报名。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站下载考生报名表(点击此处下载表格),填写完成后以中国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将下列有关报名材料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学校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5日下午16:00,以邮戳为准),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材料恕不退还。书面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考生也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我校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招办地址:上海市浦东上川路995号实验中心216房间邮政编码:201209。

  3、请考生将以下8项材料按顺序左侧装订成册:

  1)将考生本人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的报名表下载并打印,作为材料装订首页(无需另加封面)

  2)提交我校报名表(须由中学加盖中学校级公章)

  3)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时间相一致的比赛成绩册和获奖证书复印件(要求在秩序册、成绩册封面和运动员姓名及运动员获得成绩位置分别加盖生源所在地竞训职能部门公章)

  4)高中毕业证或就读学校学历证明复印件

  5)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6)运动员等级相关佐证材料(登录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并打印查询页面。查询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

  7)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8)高考报名表复印件

  (三)现场材料审核

  收到考生报名材料后,我校会由体育健康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初审通过后,由招办在网上对考生进行信息公示(3月28日前)。

  3月30日(9:00---16:00)为我校对考生进行现场材料审核时间,请考生在材料审核规定时间(过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到指定地点[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东校区击剑中心(浦东上川路995号)]携带好本人:运动员等级证书、学历证明、身份证原件(需查验)、近期二寸证件照2张、与运动员等级证书上的比赛相一致的比赛秩序册、成绩册和获奖证书,所有证件与材料必须是原件,否则不予审核。

  材料审核结束后,考生须当场签订“同意接受全国统测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全国统测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九、选拔方式

  (一)专业测试

  学校不再组织单独校测,实施全国统考,具体测试安排详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项目测试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

  实施全国统考的项目,上海市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市统测,我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二)项目测试内容、确认及测试时间和地点

  测试内容:见教育部公布的相关实施办法

  确认时间:2018年4月27日(8:30--16:00)

  确认地点: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体育馆

  测试时间:2018年4月29日

  测试地点:南京体育学院灵谷寺校区击剑馆

  十、录取规则

  1、所有三类考生全国专项统测总成绩必须达到在国家体育总局建议指导下我校划定的该项目最低统测合格线方为合格,统测不合格考生不能参与我校任何类别的录取。

  2、参加国家体育总局命题文化考试招收的A类高水平运动员,需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具体详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并同时达到我校划定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线,方可根据全国专项统测总成绩(不分性别与剑种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参与到A类别的择优录取。

  3、对符合报考条件和要求的A类考生,如果因全国专项统测成绩排名未能取得A类录取资格,可自动转换参与到B类别进行按性别和剑种的全国统测成绩排名竞争。达到B类录取排名要求的(需按照性别和本人所报考剑种的录取人数进行排名),可转为B类录取。但该类别考生必须参加当地组织的统一文化高考且文化成绩达到B类文化成绩要求。

  4、对需参加全国高考文化统考的B类和C类考生,只有高考文化成绩上线者(见本章程第六项中的B类C类文化要求),方可再按照全国专项统测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类别需按照我校公布的性别与剑种招收要求进行测试成绩排名)。

  5、报考A\B两类考生如果全国专项统测成绩合格,但未能获得我校A和B类录取资格的,可依照全国专项统测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参与到C类别进行择优录取,同时高考成绩达到C类别的文化要求。

  6、获得我校各类别预录取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审批后,招生办公室会通过阳光高考平台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如未获得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7、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后将对其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一经发现并查实是通过提供虚假身份证明及获奖材料取得录取资格的,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学籍。

  8、学校招生办公室将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学校监察处全程参与。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科创文体竞赛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0218636、67705159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lixin.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haosheng.lixin.edu.cn
  体育健康学院官网:http://tiyu.lixin.edu.cn
  招生办咨询电话:021-50218552 021-50213407(FAX)
  体育健康学院咨询电话:68681389

  十六、其他须知

  1、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类别、招考人数和录取原则等均严格按照教育部2018年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如有政策变化,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文件要求和标准执行。

  2、B类录取调整规则:我校在对B类考生依照公布的性别和剑种全部排名结束后,在B类考生中如果出现某性别剑种报考人数不足的情况,我校将首先参照性别同时结合剩余考生的全国专项统测成绩再次进行排位,排位靠前的考生可依次获得B类剑种不足名额的转换和录取资格,招收剑种则顺应调整为考生本人实际报考剑种。

  3、按教育部最新要求,所有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自主测试的考生,在测试前必需签署“同意接受全国统测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诚信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4、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所有考生,入校后接受所在学院和运动队的双重管理,既要按照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训练和比赛的义务。

  5、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18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在上海市教委、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同时接受上级纪委、监察部门、校纪委、校监察处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检查。

  6、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程序和规定,对在特殊类型考试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人员进行从严查处。其中,凡在特殊类型招生考试中有作弊行为的考生,包括伪造骗取报名资格、在体育测试中服用兴奋剂等情况,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相关特殊类型招生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发现存在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等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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