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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来源:长安大学 2010-12-2 16:17:10 【字体:小 大】
长安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5.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选拔,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全程监督。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对考生测试实况进行现场录像。
  
  6.我校将对所有考生网上报名和寄送材料进行统一审核和调查。填表内容不实或提供证件不符的取消测试和录取资格。
  
  7.测试结果请关注招办网站最新公告。
  
  五.录取
  
  1.专业测试合格者名单报教育部、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进行公示。未获得合格证(含省级招办组织统一测试合格证)和未进行公示的,不予录取。
  
  2.一级(含一级以上)运动员在通过我校组织的体育专项测试和文化课考试,取得合格证的,由我校择优并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审定录取。
  
  3.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须在2011年6月30日前传真或快递高考志愿表和高考准考证复印件(注明高水平运动员、联系电话),以确认录取资格。未联系者,按放弃资格处理,我校不负责处理遗留问题。
  
  4.考生应密切关注生源地招办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录取政策。生源地省招办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测试并合格。
  
  5.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联系电话:029-8233410482334813传真:029-82334099
  
  长安大学体育部(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联系电话(传真):029-82334760联系人:郭老师
  
  2.地址: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长安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710064
  
  3.网址:长安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b.chd.edu.cn。
  
  温馨提示:
  
  1.网上报名前须准备好考生数码证件照片(白底为宜、小于40K)。
  
  2.外地考生提前做好出行交通和住宿预订。
  
  3.定期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和招生网相关信息。
  
  4.现场确认时须出示本人各类证书原件。(须现场核对二代身份证原件,出具户籍证明信的应为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注意:户口本和临时身份证不作为现场确认的证件)。
  
  下载打印:长安大学2011年高水平运动员申请表.doc点击查看
  
  长安大学特类招生报考实用手册.doc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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