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对我校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学校将合理安排专业(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除外)。
七.监督机制:
1.学校纪监部门自始至终参与高水平运动员选拔录取工作全过程,保证实施过程的监督作用。
2.接受社会监督,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被录取资格,并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有关当事人
责任。
备注:考生报到测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等一切费用自理。
联系人:李玲、庞与明
联系电话:0771- 3232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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