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根据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0] 9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考务管理办法(试行)》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省级统一考试评分参考》的通知》(教学厅〔2008〕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切实加强对美术类专业统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认真组织安排本地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的报名、资格审查和统考工作,确保试(答)卷安全,严肃考风考纪,严格考试组织管理,针对美术类专业考试的特殊性,研究建立和完善专业考试过程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统考过程的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工作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附件:1、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实施办法
2、考生须知
3、自治区2011年美术类专业统考报名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二○一○年十二月三日
主题词: 美术 专业 统考 通知
抄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各委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2月9日印发
附件1:
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
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名时间和程序
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统考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逾期不予补报。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区内和区外)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领取印有该考生报名序号、二代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新疆招生网上公示所有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姓名、报名序号、美术统考成绩、是否合格为必须公示内容)。
3、各地、州(市)招办将本地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的有关信息汇总后于2010年12月31日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信息管理科报送报名信息光盘。
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
4、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设乌鲁木齐、奎屯、喀什三个考点。考生须到自治区招办指定的考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和参加统考。
5、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程序:2011年1月12日-13日,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报考证》原件到考点(现场确认地点)进行报名信息确认;考生须提供二代身份证、报考证的复印件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确认表》和《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上签名。按自治区物价部门的规定标准(新计价费〔2002〕562号)缴费。考生按要求完成考前报名信息现场确认程序后,考点向考生发放《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准考证》。
6、考点(报名信息现场确认地点)分布:
(1)乌鲁木齐点
参加统考地区:乌鲁木齐、石河子、昌吉、哈密、吐鲁番、巴州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新疆师范大学
联 系人:陈晓疆 杜钰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
(2)奎屯点
参加统考地区:伊犁、塔城、阿勒泰、克拉玛依、奎屯、博州
考点(现场确认地点):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联 系人:林 杰 杨光华
联系电话:0992-3270020
地 址:奎屯市北京西路62号
(3)喀什考点
参加统考地区:喀什、和田、克州、阿克苏
现场确认地点:喀什地区教育局招生办
考 点:喀什市第十小学
联系人:芈 剑
联系电话:0998-2505006
地 址:喀什市文化路139号
三、考试
7、2011年自治区在全区范围内对报考美术类专业(特指报考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美术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统考,统考时间为2011年 1月14日。
8、所有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参加自治区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美术类专业校考。凡自治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它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也可在自治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自治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应于2011年春节后举行,3月底前完成。具体校考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学校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按学校公布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9、统考科目和统考时间
(1)统考科目为:
素描:4开画纸,头像写生,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分值100分。
速写:8开画纸,全身像写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分值100分。
色彩:4开画纸,静物写生,考试时间为180分钟,分值100分。
(2)统考时间(北京时间):
考试于2011年1月14日在三个考点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
上午 10:00 — 13:00 素描
13:30 — 14:00 速写
下午 15:30 — 18:30 色彩
10、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根据美术类专业考试三门成绩,分别确定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线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线。本科专业合格线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高职(专科)专业的合格线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情况确定。
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2011年1月31日前公示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和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向本科专业合格考生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本科专业合格证》(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向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考生发放《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