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原则
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合格后,文化课考试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控制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有关规定
1、凡报考我校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且获得“东北师范大学2011年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合格证”。2011年学前教育专业面试合格证请考生于2011年3月20-30日期间自行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打印,我校不统一组织邮寄。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3、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带我校专业面试合格证、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4、新生入学后,经复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退回原单位或户口所在地。
东北师范大学招生办
201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