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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包头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内蒙古包头师范学院 2010-12-29 22:14:27 【字体:小 大】
2011包头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艺术类招生简章


 

七、报名考试日程表

城市

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呼和浩特市

内蒙古师范大学

18-9

110-13

通辽市

内蒙古民族大学艺术学院

115-16

117-18

包头市

包头师范学院教育科学学院

116-17

118-19

八、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

分别按《2011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意见(暂行)》以及有关省(市)招生规定执行,与报考其它类别的考生同步进行。

九、专业成绩的考核与划线办法

1.专业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同一科目的最终成绩为评委给分的平均成绩,原始成绩以百分计,最终总成绩按结构比例折算,音乐专业方向总分为100分。

音乐方向:声乐、器乐二选一,占总成绩的40%,舞蹈片断占30%,动作模仿占10%,模唱占20%

2.成绩公布与划线: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按总分划线,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合格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且一律不再向考生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书,考生从2011518开始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www.nm.zsks.cn/查询本人专业考试成绩,也可以发短信“GKYS﹢考生号”到10628833查询。如果信息和成绩有误,速与我校招生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2-3993074),由我校负责在531前与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联系,并予以更正,531之后一律不得变更考生学前教育专业(音乐方向)考试成绩,投档录取以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十、录取规则

1.根据各省(市、自治区)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内蒙古自治区学前教育(音乐方向)考生须参加我校学前教育(音乐方向)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学前教育(美术方向)考生须参加自治区美术类专业统考且本科成绩合格,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内蒙古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新生入学后外语课教学只安排英语。

十一、学费标准:4500元/学年

十二、复查

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考生,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十三、咨询方式

招生就业处:04723993074  联系人:老师

教育科学学院:0472-3993286   13284711599   13224868833

联系人:老师  老师

地址:包头师范学院博学楼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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