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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体育学院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2exam.com 2011-1-6 10:24:02 【字体:小 大】
西安体育学院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科字【2010】209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工作,进一步规范免试工作程序和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免试条件

(一)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二)办理正式招收手续、工资关系在体育系统运动队且工资实行运动员基础津贴和成绩津贴(不包括职业运动员);

(三)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全国体育比赛前3名、亚洲体育比赛前6名、世界体育比赛前8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

二、申报材料

(一)《2011年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

(二)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

(三)获奖证书;

(四)运动员等级证书;

(五)身份证。

除《审批表》外,其余申报材料需准备一份复印件(复印纸规格A4)。

三、办理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优秀运动员通过组织推荐或自行联系拟申请到我院报到,并取得我院同意;

(二)有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意向的优秀运动员,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三)申报免试入学的优秀运动员应向所在基层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填写《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报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

(四)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对优秀运动员的身份、政治表现、运动成绩、文化程度等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五)各省(区、市)体育局人事教育部门审核后,报国家体育总局各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对运动员身份和运动成绩进行复核,审核通过后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六)拟接受优秀运动员入学的高等学校,须在《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并盖章;

(七)申报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由招生院校负责,统一将申报材料(《审核表》)原件1份,复印件3份;请拟报考我院的优秀运动员于2011年3月1日前将材料报送我院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办理。

四、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登陆我院网报系统(http://www.xatyxy.com)或校内网(http://www.xaipe.edu.cn)下载《优秀运动员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审批表》。

(二)接收报名材料时间:2011年2月25日—3月1日所有报名材料均须用A4纸张打印,用特快专递的方式邮寄或直接送交到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9-88409422      029-88409808(兼传真)

邮寄地址:西安市含光北路65号,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710068

 

 

西安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0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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