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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15年音乐类专业考试内容

来源:首都师范大学 2015-1-3 15:32:58

专业考试
 
音乐学(师范)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
包括:1.声乐,占50%;2.钢琴或器乐,占50%。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要求背谱。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音乐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钢琴:自选练习曲一首,要求背谱。
◆器乐:自选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包括:1.视唱练耳:听辨音,占40%;视唱,占40%。2.乐理,占20%。
◆听辨音(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视唱(面试):限五线谱。考试项目为旋律视唱、旋律模唱、节奏模仿。
◆乐理(笔试):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等基本概念;音程、三和弦、七和弦及常用记号等。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包括:1.声乐,占50%;2.钢琴或器乐,占50%。
◆声乐:自选歌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音乐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钢琴:
1.基本练习:两升两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琶音(双手四个八度同方向);
2.自选练习曲一首(可重复一试曲目)。
3.自选乐曲一首。
以上考试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
民族乐器:乐曲两首,要求背谱(可重复一试曲目)。
西洋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可重复一试乐曲)。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二试、三试成绩均计入最终专业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二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30%,三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70%。
 
音乐学(作曲、指挥及表演)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
◆声乐:歌曲一首,要求背谱。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音乐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钢琴:
1.练习曲一首,占50%;
2. 复调作品一首(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占50%。
以上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
民族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要求背谱。
西洋乐器: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作曲:1.和声基础,占50%;2.声乐曲写作,占50%。(均为笔试)
◆指挥:1.和声基础,占50%;2.将乐队总谱改写为钢琴缩谱,占50%。(均为笔试)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听辨音(笔试),占40%。
◆视唱(面试),占40%。
◆乐理(笔试),占20%。
该项考试内容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声乐:歌曲两首(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音乐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钢琴1.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属七和弦、减七和弦琶音(双手四个八度同方向),占5%。
2.练习曲一首(可重复一试曲目),占30%。
3.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占40%。
4.乐曲一首,占25%。
以上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
民族乐器:乐曲两首(不可重复一试曲目),要求背谱。
西洋乐器:乐曲两首(不可重复一试曲目)。
◆作曲:
1.笔试,占50%:钢琴曲写作。
2.面试,占50%:①钢琴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②民歌演唱;③读谱和视奏;④即兴演奏。
◆指挥:
1.指挥,占50%:双钢琴代替合唱队或乐队。考生需自带伴奏和乐曲钢琴缩谱,需准备总谱三份。合唱指挥准备一首合唱作品,乐队指挥准备一首乐队作品。
2.面试,占50%:①音乐技能:钢琴演奏、器乐演奏或声乐演唱(任选一项);②乐队总谱或合唱谱视奏;③即兴演奏;④听音能力测试。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舞蹈学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二试和三试成绩各为100分。
一试:
1.形象与条件测试(20分);2.表现力测试(2分钟以内剧目表现)(80分)。
二试:
舞蹈技能技巧组合(自选一舞种技巧,1.5分钟以内完成)(100分)。
三试:
1.模仿(30分);
2.即兴(40分);
3.剧目表现(可重复一试内容)(30分)。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最终专业成绩。
 
录音艺术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
一试(专业初试):100分。音乐声学基础知识与音乐录音作品分析。(笔试)
二试(视唱练耳、乐理):100分。
◆听辨音(笔试),占40%。
◆视唱(面试),占40%。
◆乐理(笔试),占20%。
该项考试内容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三试(专业复试):100分。
◆音乐技能:①器乐(含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②声乐:中、外声乐作品各一首,不得使用伴奏带,考生须自带伴奏;考生如确无伴奏,可向音乐学院钢琴伴奏组提出伴奏需求,并提供五线谱原调歌谱复印件,由钢琴伴奏组统一安排伴奏。
 考生可在①②项中任选一项。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合格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三试成绩均计入专业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一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40%,二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20%,三试成绩占专业总成绩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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