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调整部分专业录取办法
中国传媒大学近日在其招生网上公布了一则通知,该校2015年艺术类本科部分专业录取办法。其中,部分专业录取办法做如下调整: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学(音乐传播、音乐编辑)、音乐学(电子音乐制作)、戏剧影视导演、戏剧影视导演(剪辑)、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场景设计、人物造型设计)、影视摄影与制作(影视剧摄影、图片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照明艺术)、影视摄影与制作(光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动画艺术、漫画与插画)、动画(三维动画与特效)专业在考生折算比值达到学校确定的本专业最低折算比值情况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考试成绩排名并列的按折算比值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获得该校拔尖创新人才资格的考生,按所报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录取。其他专业录取办法不变。(注:折算比值=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文化考试成绩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中的文化考试科目总分,不含任何加分。)
来源:杭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