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不得自行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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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海峡都市报 2008-11-21 9:19:15 |
本报讯 省教育厅昨日转发教育部文件,公布了明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艺考考生应在2009年1月1日前完成高考报名。 据了解,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省级统考应于2009年1月1日后进行,1月31日前完成。凡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级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值得注意的是,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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