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1.符合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考条件,具有器乐、声乐等艺术特长的高中毕业生。
2.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高水平艺术团统一测试的,必须参加省内统一测试并获得合格证书者方可参加我校艺术冬令营(无统测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除外)。
3.声乐类(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和通俗)要求女生身高158cm(含)以上,男生身高170cm(含)以上。
4.小提琴与中提琴考生不得兼报;声乐类(女高音、女中音、男高音、男中音)与通俗类考生不得兼报。
招生计划。
2016年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规模控制在上一年度我校普通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公示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计划的2倍。各项目拟认定人数如下:
招生项目 |
拟认定合格人数 |
小提琴 |
0-10人 |
中提琴 |
0-5人 |
大提琴 |
0-6人 |
倍大提琴 |
0-3人 |
女高音 |
0-16人 |
女中音 |
0-5人 |
男高音 |
0-16人 |
男中音 |
0-5人 |
通俗 |
0-4人 |
合计 |
70人 |
注:我校急需项目为男高音、女高音和女中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