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09年艺术特长生初试内容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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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北京师范大学 2008-12-11 16:59:35 |
(一) 初试(专业测试) 1、测试内容 1) 自备曲目(节目)展示:3~5分钟 2) 基本功测试 2、评分规则 1) 器乐(军管乐、打击乐、民族管弦乐):自备节目60分、视奏20分、形象气质20分。 2) 声乐:自备节目60分、视唱练耳20分、形象气质20分。有钢琴特长的可向评委申请加试(曲目自备),并可酌情加分。 3) 舞蹈:自备舞蹈(节目)40分、基本功(含腰腿软开度、跳转翻、模仿能力)30分、即兴表演10分、外形条件20分。 4) 戏剧:自备节目(如话剧、京剧表演、曲艺节目等)50分、即兴表演20分、规定题材朗诵10分、形象气质20分。 3、考场须知 1) 初试(专业测试)时,请严格按照准考证上的要求提前备考。考生凭准考证才能进入艺术楼101教室候考。可以有一到两名家长陪同进入,但家长只能在艺术楼101教室休息等候。考生等候叫号后去相应考前备考地点备考。 2) 初试(专业测试)按考生的考号依次进行,叫号三次未到视为弃权。考生到达备考地点时,请向工作人员出示有效的身份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工作人员指导填好《测试情况表》,等候测试。 3) 考生参加测试时要行动迅速,测试结束后请迅速离开考场。评委和工作人员不负责解答相关测试情况。冬令营组委会临时办公室设在艺术楼一楼教员休息室,考生如有疑问可前往咨询。 4) 准考证上的测试时间只作为参考,实际测试时间视现场测试情况而定,以工作人员叫号时间为准。 拟定于1月19日上午11:00在网上公布通过初试(专业测试)进入复试(文化测试)的考生名单(同时开通电话查询010-58804234),如有变化以届时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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