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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2010-11-30 17:56:54 【字体:小 大】
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申请材料寄送方式若不符合寄送要求,恕不接受报名。无论学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时间:2010121日—15  考生邮寄报名材料的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本科招生

办公室

邮编:102249   招办电话:010-58909122   传真:010-69743924

咨询电话:010-58909202(王老师)

  六、考核测试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学校将按照不同的项目,聘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测试。考核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乐理知识和专业水平。根据考核情况,学校择优确定一部分专业水平优秀的学生,列入中国政法大学2011年招收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名单,并向社会和考生所在中学公布,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部门备案。

  考核办法:

  ()时间、地点

   报到、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内容

  舞蹈类:基本功测试、自选舞蹈一个、即兴表演

  声乐类:演唱歌曲一首、视唱(五线谱、简谱自选)

  器乐类:自选曲目或曲目片断一首、试奏及乐理 

表演类:自选表演、基本功测试、命题测试

  ()其它

   1.自带服装、乐器、伴奏带、道具等演出应用物品

2.器乐类不允许使用任何伴奏,声乐类如需使用伴奏,可自带伴奏员,如无伴奏员在考试报到时请将伴奏谱交招生办公室

   3.考生报到时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有关获奖及资格证书原件)

   4.食宿自理

  七、录取原则

  被我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参加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遵照执行),原则上高考实际成绩在我校调档分数线以下20分且在当地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上的,学校予以录取;如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突出,高考实际成绩达到当地的第一批录取分数线,学校予以录取。

  被学校列入艺术特长生候选名单的考生,需签订协议,承诺入学后能够遵守学校艺术团的各项规定,参加学校艺术团的活动。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2011年艺术特长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择优录取。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认真进行监督。

电子邮箱:jjw@cupl.edu.cn   电话:010——58909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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