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专业
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专业安排时,在其高考文化成绩上加30分参与专业选择,除艺术类专业、环境工程、应用化学、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和会计学(注会实验班)外,其他专业均可按分数进行选择。专业选择时间为2011年7月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艺术特长生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北京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
七、重要日程
2011年01月22日08:30-12:00,14:00-17:30,签订协议
2011年06月26日08:30-12:00,14:00-17:30,送交高考信息
2011年07月31日08:30-12:00,14:00-17:30,确定专业
八、其它
艺术特长生进入学校后按规定参加学生艺术团的日常训练,遵守学校艺术特长生管理规定,并参加有关演出和比赛,为学校校园文化建设贡献力量。表现突出者可参照学校艺术特长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奖学金评定办法等给予表彰奖励。若不按规定参加艺术团活动,擅自退出艺术团,学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取消学籍。
九、本简章由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33号
邮政编码:100048
咨询电话:010-68984711010-68983272
010-68984682010-81353997
招办传真:010-68984570
学校网址:http://www.btbu.edu.cn
招办网址:http://zsb.btbu.edu.cn
附件:北京工商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北京工商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协议书 地址:http://www.2exam.com/msgk/YSTCS/489207.shtml
北京工商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0年11月
欢迎广大北京市艺术特长生踊跃报考我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