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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来源:湖南大学 2010-12-8 11:13:11 【字体:小 大】
2011年湖南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2)考生本人凭高考准考证、学生证、身份证(无身份证者需带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据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报到,现场采集信息;
  
  (3)测试成绩为“优秀”的考生将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候选资格;
  
  (4)取得清华大学“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或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活动测试“一级”及以上成绩的非湖南籍考生可以不参加我校的测试,但需要在2011年3月1日前与我校联系,并得到我校认可;
  
  (5)如有教育部对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出台的新规定,将按教育部新的政策执行。
  
  六、录取
  
  对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候选资格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政策执行。艺术特长生进入湖南大学后将成为学校艺术团成员,按照学校规定必须参加艺术团的日常训练,并按要求参加演出和比赛,为学校争光。若擅自退出艺术团,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长沙市岳麓山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410082)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731-88823067、88823560 传真:0731-88823070
  
  电子邮箱:czq@hnu.cn
  
  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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