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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南京理工大学艺术冬令营招生简章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2010-12-15 10:15:26 【字体:小 大】
2011年南京理工大学艺术冬令营招生简章

 

b.基本功测试:命题表演,限时3分钟。

5、伴奏及用具

1)舞蹈、声乐类测试可用伴奏(钢琴伴奏或使用CDDVD);器乐类测试一律不带伴奏。

2)考生请自带乐器、服装等道具及化妆品。

(五)测试结果、认定及公示

1、凡参加南京理工大学艺术冬令营者,我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艺术特长测试,根据学生专业水平和学校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从中选拔部分优秀学生作为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2、凡取得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学生,若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艺术特长生测试,则必须参加且取得相应等级后方可享受我校的优录政策。

3、根据2011年艺术特长生的生源情况和艺术团的实际需要,我校将补充通过清华大学测试并达到一级(含一级)以上的学生(不包括江苏省的考生)作为南京理工大学2011年艺术特长生候选人。

4、凡取得南京理工大学艺术特长生候选人资格的考生,必须与我校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我校对艺术特长生的所有承诺均以书面为准,请不要相信任何中介信息。

5、在高考录取中,签约认定的艺术特长生如果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将根据协议书的签约内容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最大降分幅度可降至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控制线(江苏省考生还必须符合选测科目等级2B,必测科目等级4C1合格)。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4315854       传真:02584315854

联 系 人:王竞              E-mailwangjing@mail.njust.edu.cn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文化艺术素质教育中心

    编:210094

    址:http://zsb.njust.edu.cn

六、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所调整,我校相关政策可能相应调整,以我校在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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