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音乐联考时间
音乐类专业联考
⑴考试科目和分值(满分为200分)
专项(150分,分声乐、器乐,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专项参加考试)、乐理(15分)、音乐素质(听音15分,视唱20分);
⑵考生报考以下对声乐或器乐专项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艺术类专业设置规定的专业均应参加音乐类专业联考。
本科专业: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录音艺术等专业。
专科专业:音乐表演、乐器维修技术、钢琴调律、钢琴伴奏、音像技术、作曲技术等专业。
其中录音艺术等本科专业是否按音乐类专业招生以招生院校公布为准。
缴费方式及考试时间
⑴缴费办法
2015年12月16日至19日,考生凭《报考证》上14位考生号到河北省内中国建设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考试费(美术100元,音乐、舞蹈200元),缴费学校代码为7100426,请领取并保留银行代收费凭证(含有生僻字的考生姓名,银行系统可能无法识别,收费凭证上的考生号正确即可),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考试。
⑵下载《准考证》
美术类考生2015年12月23日至25日,音乐类、舞蹈类考生2016年1月13日至16日,登录河北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栏目下载本人《准考证》。
⑶考试时间、地点
音乐类2016年1月17日音乐类考生进行乐理、听音考试,音乐类考生的其他考试项目和舞蹈类考生所有考试项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要求详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