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试形式
(1)笔试部分
考生按试题各部分要求,采用听记(听写)方式,完成播放音响给出的考试题。
1)选择题:根据播放的试题内容,按照题目要求选择正确答案。每小题连续播放三遍。
2)听写题:在空白小节处填写没有被记录的播放内容,其中和声音程、和弦要求写出其名称。
①单音 连续播放两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②和声音程连接 连续播放三遍,每遍前给出标准音。
③单个和弦 每个分别播放三遍,第一遍前给出标准音。
④节奏 每条播放一至三遍。
⑤旋律 每条播放一至五遍。
(2)面试部分
现场面试,考生视唱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视唱题由考场给出,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五线谱或简谱,选定后不得更改。当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旋律的第一个音后,考生必须马上按照试题要求,轻声地、唱名清晰地划拍或击拍视唱。
4.试卷结构和评分标准
(1)试卷结构
视唱练耳考试满分100分。
笔试部分满分75分,其中听音选择题约占30%,听音填写题约占70%。考试时间为30分钟。
面试部分满分25分(五线谱视唱满分为25分,简谱视唱满分为20分)。
(2)评分标准
笔试部分:要求用五线谱记谱,如用简谱记谱按实际得分的50%记分。
面试部分:不限定唱名法。主要依据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评分: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
具体评分标准:
①音准、节奏、流畅与完整、音乐表现均为优良者按满分的95%左右给分。
②音准、节奏正确、视唱完整流畅,音乐表现一般的按满分的85%左右给分。
③音准、节奏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75%左右给分。
④音准、节奏基本正确、视唱不够完整流畅,无音乐表现的按满分的65%左右给分。
⑤音准、节奏不正确的,不能及格,根据实际情况按满分的5%-59%给分。
⑥不识谱、不能视唱的不给分。
5.题型示例
详见附录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