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艺考 - 音乐联考 - 正文

 
2011年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考试项目
来源:广东省考试中心门户网站 2010-9-19 11:09:54 【字体:小 大】
2011年广东省音乐术科联考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

考试项目

分值比例

考试科目

备注

必考项

30%

乐理和视唱练耳

乐理和视唱练耳为必考科目。

其中乐理占10%,视唱练耳占20%

主考项

55%

声乐、钢琴

或器乐

主考项和副考项考试科目的组合应为:

①当主考项是声乐时,副考项应是钢琴。

②当主考项是钢琴时,副考项应是声乐。

③当主考项是器乐时,副考项应是声乐。

副考项

15%

钢琴或声乐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