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学历类| 阳光高考 研 究 生 自学考试 成人高考 专 升 本 中考会考   外语类| 四 六 级 职称英语 商务英语 公共英语 日语能力
资格类| 公 务 员 报 关 员 银行从业 司法考试 导 游 证 教师资格   财会类| 会 计 证 经 济 师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 税 务 师
工程类| 一级建造 二级建造 造 价 师 造 价 员 咨 询 师 监 理 师   医学类| 卫生资格 执业医师 执业药师 执业护士 国际护士
计算机| 等级考试 软件水平 应用能力 其它类| 书画等级 美国高考 驾 驶 员 书法等级 少儿英语 报 检 员 单 证 员 出国留学
 招生考试网 - 艺考 - 各省美术联考 - 浙江美术统考 - 正文
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来源:2exam.com 2012-1-31 10:02:41 【字体:小 大】

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一、报名

    (一)专业考试报名

    考生按规定办理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手续,获取《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简称《艺术报考证》)。具体办法详见《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浙教试院[2011]84号)。

    (二)文化统考报名

    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工作将于20123月进行,具体办法详见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通知(另发)。

    二、计划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中央戏剧学院等独立设置的31所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江南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天津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本科专业)、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及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等13所高校(以下简称“清华等13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艺术类的非美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其余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的31所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以下简称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来源计划。

(二)面向全国招生的高校、专业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可按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的15%作为预留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三)艺术类来源计划须分文或理科编制并公布,录取时按文或理科分别投档录取。

    (四)专业校考高校的招生计划与合格生源比原则上应按1:4的比例安排。对专业校考在我省合格生源不足的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同时应在招生简章中作出相应说明,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使用预留计划录取。

    (五)我省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编制具体要求按有关文件执行。

    三、招生简章

    招生高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报我院备案。

    四、考试

    考试由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组成。

    (一)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包括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1 2012年我省实行省统考的专业类别为:美术类、音乐类(含音乐学和音乐表演等)、舞蹈类、影视表演类、时装表演类、播音主持类、编导类(含戏剧影视文学、媒体创意、新闻采编与制作等)、摄制类(含数字媒体艺术、电视节目制作等)。

    美术、音乐类专业省统考由我院组织实施;舞蹈、时装表演类专业省统考,具体分别由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理工大学组织实施;影视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专业省统考,具体由浙江传媒学院组织实施。各类别报考办法和要求,详见2012年相关专业省统考简章。

将这篇文章一键分享到: Qzone一键分享 新浪微博分享 网易微博分享 分享到人人网 转贴到开心网 QQ书签 Google书签 Del.icio.us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