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考试
1.报考说明:我校将不再对报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组织校考,考生直接参加生源所在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或统考。
2.江苏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根据高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选拔的需求,参照义务教育中学阶段课程标准,重点考查考生的影视作品分析及创作的基本能力、综合艺术感悟能力、审美能力,考核科目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满分 300 分)。
(1)报名时间:2015 年 12 月 14 日-17 日(截止时间为:2015 年 12 月 17日 17 时)。联考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考生须登录南京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
http://bkzs.njnu.edu.cn/),按要求进行网上确认信息和网上缴费。网报系统实行考生个人确认,支持银联卡付款。考试费按每生 4 门考试科目共240 元收取。
(2)考试安排:
面试时间:2016 年 1 月 10 日左右起(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面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南京市宁海路 122 号随园校区新传大楼)
笔试时间:2016 年 1 月 17 日 上午 9:00-11:30,影评创作2016 年 1 月 17 日 下午 14:30-16: 00,故事创作
笔试地点:南京师范大学仙林校区(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学城文苑路 1 号)
(3)考试内容
笔试科目:包括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满分为 200 分。影评写作和故事创作各 100 分;
A.影评写作主要考查考生的影视审美能力、分析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考核方式为考生观看影视作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影评写作,字数不少于 1000 字,考试时间(含影片播放时间)共 2 小时 30 分钟。
B.故事创作主要考查考生的想象力、艺术思维和感悟能力、艺术表现与创作能力。考核方式为考生根据题目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编写一个故事。字数不少于 800 字。故事创作考试时间共 1 小时 30 分钟。
面试科目:包括才艺展示和综合素养考察,满分为 100 分。其中,才艺展示 20 分,综合素养考察 80 分。
A.才艺展示考试目的为考查考生的自然条件、才艺水平和艺术修养。考试内容为在演唱、演奏、舞蹈、朗诵、小品五类中任选一项进行展示。考试现场仅提供钢琴,其他乐器须考生自备。考生如需伴奏音乐,请事先用标准 MP3 格式作为唯一文件存储至普通 U 盘,考试现场提供播放器。考生不得将任何具有录、放音功能的电子产品带入考场。时间不超过 2 分钟。
B.综合素养考察考试目的为考查考生的性格爱好、特点特长;口头表达能力、艺术感悟能力、独立判断能力和生活观察能力;心理素质、临场应变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考试形式为考生现场回答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知识及专业能力相关的问题。时间不超过 4 分钟。
3.有关浙江省、湖南省考生需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考试安排详见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