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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贵州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招生简章

来源: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3-12-4 18:02:00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和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黔招委〔2013〕25号)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实际,制定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各专业统考简章。
一、高考报名

考生须按《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体育、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13年12月1日至12月10日到户籍所在地的县级招生办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二、专业考试

(一)美术类统考

1. 报名时间

按照考试地区安排,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于2013年12月25日至2013年12月26日到相应考点院校报名,缴纳专业考试费150元、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 考点安排

考点院校

考试地区

贵州大学(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

安顺、毕节、黔南

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贵阳、铜仁、黔东南

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

遵义、黔西南、六盘水

 

3.考试时间

2013年12月28日   8:30――11:30    素描

2013年12月28日  14:00――14:30    速写

2013年12月28日  15:00――18:00    色彩

4. 考试科目及分值

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合计总分300分。

5. 考试内容

素描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图片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色彩科目一般采用静物、风景图片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速写科目一般采用人物动态写生、摹写或默写等方式考查。

6. 考试须知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考生严禁携带通讯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相机等进入考场。考生进入考场要接受金属探测仪检查。

(二)音乐类统考

1. 报名时间

按照考试地区安排,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于2013年12月29日到相应考点院校缴纳专业考试费150元、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 考点安排

专业 考点院校 考试地区
全省音乐类统考 贵州大学(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 安顺、毕节、黔南
  贵州师范大学(贵阳市宝山北路116号) 贵阳、铜仁、黔东南
(声乐) 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 遵义、黔西南、六盘水
全省音乐类统考 贵州大学(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 不分地区
 
(器乐、作曲理论)
全省音乐类统考 贵州民族大学(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 不分地区
 
(少数民族特色)
3.考试时间

2013年12月30日-12月31日

4. 考试科目及分值

视唱练耳(口试)60分、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或作曲理论(三项只能任选一项报名考试)240分,合计总分300分。

5. 考试内容及要求

(1)视唱练耳

视唱练耳是音乐类考生必考科目,其中视唱由考生本人现场抽取题目。

(2)专长科目

声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抽一首背谱演唱,民族、美声钢琴伴奏,流行自备伴奏(CD碟);

器乐考生自备两首曲目(中外作品均可),考试现场演奏一至二首曲目;

作曲理论考生考查基础理论(基本乐理及和声)、写作(歌曲写作及旋律写作)、乐器演奏。

(少数民族特色考生,声乐演唱需用少数民族语言,器乐演奏需用少数民族乐器)

6. 考试须知

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

(三)舞蹈类统考

1. 报名时间

考生须持二代身份证和《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登记表》于2014年1月6日至1月7日到贵州大学专业缴纳考试费150元、领取专业考试准考证。

2. 考点安排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

3. 考试时间

2014年1月8日-1月9日

4. 考试科目及分值

形体测试120分、舞蹈表演100分、模仿80分,总分300分。

5. 考试内容

形体测试科目一般采用软开度、形象、身高、驱干比等方式考查;舞蹈表演科目一般采用节奏、姿态、乐感、表现力等方式考查;模仿科目一般采用音乐形象模仿、舞蹈动作模仿等方式考查。

 考试须知

    凡报考舞蹈专业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查看个人专业考试分组名单,并清楚考试时间及考场;考生须持准考证,提前40分钟进入“舞蹈候考场”。提前做好专业考试准备,进入考场前准备好音乐光碟,穿戴好舞蹈练功服(紧身服)、软底鞋进入考场。

三、专业合格线及成绩查询

1. 按照教育部规定,美术类专业本科考生专业成绩的最低合格要求为3门科目总成绩不低于180分,且其中2门科目各不低于60分。其他各艺术类(含美术专科)合格生源与招生计划原则上按4:1以内的比例安排。

2. 考生于2014年1月25日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院信息平台(http://www.gzszk.com)查询专业考试成绩(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

四、文化考试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文化考试,艺兼文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文)和文科综合,艺兼理科类考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外语、数学(理)和理科综合。

五、填报志愿

1.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根据《贵州省2014年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院校专业、招生计划及所报招生学校当年的招生简章,按贵州省高考填报志愿规定,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填报志愿。

2. 参加全省美术、音乐及舞蹈类统考的合格考生可填报省内任何招生院校的相应专业,也可填报认可我省相应专业统考成绩的省外院校及专业。

六、有关事项

艺术类专业统考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点院校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对在专业考试中舞弊和弄虚作假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严肃处理。并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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