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报考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认可播音与主持艺术统考成绩的相关专业考生必考。
一、考试科目
《自备稿件朗诵、模拟主持、形象气质》(面试)
二、计分原则
[自备稿件朗诵(满分100分)×35%+模拟主持(满分100分)×45%+形象气质(满分100分)×20%]×2
三、考试内容与要求
(一)考试目的:旨在选拔具有一定的播音与主持能力,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好的考生进入高等学校接受专业培养。
(二)考试内容
自备稿件朗诵(占比35%)
考生自备朗诵材料,文体不限,时间不超过3分钟
模拟主持(占比45%)
现场抽题模拟主持一段电视节目,时间不超过3分钟
形象气质(占比20%)
(三)考试形式
现场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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