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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音乐学院2016年招生简章

来源:沈阳音乐学院 2016-1-28 11:20:57

沈阳音乐学院2016年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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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简章
 
学院简介
 
沈阳音乐学院的前身可以追溯至鲁迅艺术学院。鲁迅艺术学院是 1938 年 4 月由毛泽东、
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建立的,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
院,毛泽东亲笔题写了“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1949 年更名为东北鲁迅文艺
学院。1953 年在东北鲁迅文艺学院音乐部的基础上,成立了东北音乐专科学校,1958 年更
名为沈阳音乐学院。首任院长为著名作曲家、音乐教育家李劫夫,现任院长为著名男高音歌
唱家、音乐教育家刘辉。
经过七十八年的发展建设,学院已经建立起以本科与研究生教育为主体的多层次教育体
系。现有校本部、长青校区(艺术学院)、桃仙校区(舞蹈学院)、大连校区(大连分院)4
个教学校区。目前在艺术学门类中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类和戏剧与影视学类本科专业 12 个,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艺术学理论、音乐与舞蹈学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首批获
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艺术硕士(MFA)授予权。
学院拥有一支整体实力雄厚的师资与科研队伍。设有音乐舞蹈研究所、学报编辑部、东
北音乐舞蹈研究中心等学术研究机构,形成了教学、科研、创作和艺术实践四位一体完整的
教育教学体系。学院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高等学校红色经典
艺术教育示范基地”,并被授予“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音乐表演(民族
声乐演唱)”专业与“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被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学院被辽宁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辽宁省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辽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
究基地”。近年来,学院在教学、科研、创作、艺术实践中取得了丰硕成果,在各类国际国
内比赛中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当前,全院上下团结一心、励精图治,正朝着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一流音
乐院校的奋斗目标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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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类型
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文凭发放办法及种类
学生学习期满,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沈阳音乐学
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沈阳音乐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沈阳音乐学院艺术学学士学位证
书。
 
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有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的音乐、
舞蹈和戏剧影视等艺术类的创作、研究、表演、教学及管理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学 费
学生须于每学年开学报到时一次性交齐该学年学费,按照辽宁省物价管理部门批准并办
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进行收费。
 
奖、助学办法
指导符合条件的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辽宁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
家助学金。
学院奖学金: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奖学金等。
 
入 学
被录取的新生须按入学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超过两周未报到注册者,按放弃入
学资格处理(不可预见事由除外)。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经复查凡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
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辽宁省新生不迁转户口,辽宁省外新生可自愿选择是否迁转。截止到报到日期,未满
18 周岁的新生不予迁转户口。
校本部沈阳市三环以内学生一律走读,不安排住宿;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所
有学生一律住宿。
 
就 业
在国家和辽宁省有关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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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相关事项
 
一、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往届)或具有同等学力者;
(3)身体健康;
(4)其他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辽宁省教育厅及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文件执行。
2.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
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二)招生范围
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面向全国招生。
注: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
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同时,考生还应按我院规定时间与地点办
理相关专业报名手续及参加专业考试。
 
(三)考点设置
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考点设在校本部(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注:校本部(含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各教学单位所有招生专业考试均在沈
阳音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四)报名方式
参加 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考的考生均须使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
报名系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及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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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网上报名
1.我院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6 年 2 月 1 日
截止时间:艺术学院 2 月 21 日
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 2 月 25 日
2.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
3.考生须按网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因误
填、错填、漏填或填报虚假信息等而造成影响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网上报名要求上传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切勿上传个人艺术照片或生活照片;
5.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前,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所报信息。
 
(六)兼 报
1.考生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不同校区、不同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
但同一校区内最多可报考两个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
2.兼报者如在同一校区所报两个专业(招考方向)或专门化初试均合格,考生只能选择
其一参加复试。
 
(七)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及考试时间
1.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安排
(1)艺术学院所有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6 年 2 月 20 日-21 日
(2)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所有专业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时间:2016 年 2 月 24 日-25 日
受理时间统一为:上午 9:00-11:30 下午 13:00-16:00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地点: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音乐厅
2.现场报名信息确认所需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2)须持艺术类高考准考证(含 14 位高考报名号)报名确认,并查验原件交复印件;
(3)如身份证遗失,须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报名确认并提交复印件;
(4)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发放的 2016 年含 14 位高考报名号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5)不发放纸质合格证省份的考生须提供能证明 2016 年统考(联考)合格的成绩单或
证明材料;
(6)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
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做要求的,只需提供本栏 1-3 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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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考试时间
(1)艺术学院
初试时间:2016 年 2 月 24 日--25 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6 年 2 月 26 日
复试时间:2016 年 2 月 27 日--28 日
(2)校本部(含舞蹈学院)、大连分院
初试时间:2016 年 2 月 29 日--3 月 1 日
办理复试手续时间:2016 年 3 月 2 日
复试时间:2016 年 3 月 3 日--4 日
4.考试地点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含舞蹈学院)、艺术学院、大连分院各招生专业考试均在沈阳音
乐学院校本部进行。
校本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八)报名费用
初试费 100 元,复试费 100 元;兼报收费标准相同。
 
(九)校考与统考(联考)
1.报考我院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专业的辽宁省考生只参加辽宁省统考,无需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我院使用辽宁省统考
成绩录取;其他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艺术类
专业考试外,还须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2.考生报考我院须确认本人所报专业符合生源所在省份对艺术类统考(联考)的要求,
并获得与报考我院专业对应的统考(联考)合格证;因考生不符合所在省统考(联考)规定
而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统考(联考)未涉及我院的专业(招考方向)及专门化,且生源
所在省份未做要求的,可以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4.报考我院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均须参加生源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
美术类专业考试并成绩合格(本科最低合格要求),方可报名参加我院单独组织的校考。
 
二、考试须知
(一)专业考试
1.初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须参加所报考专业初试。初试合格名单在沈阳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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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招生网和校本部公告栏中发布;
2.复试:专业初试合格的考生在办理专业复试手续、交纳复试费用后,方可参加所报考
专业复试及专业基础课考试。复试成绩统一于 2016 年 4 月中旬在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
上发布。
(二)专业基础课考试要求
基本乐理
1.A 级:作曲系各招考方向(含艺术学院合唱指挥)
⑴熟知音的概念,掌握音律的基础知识;
⑵能熟练掌握、运用记谱法和各种常用音乐记号、演奏法及术语;
⑶节奏、拍子概念清楚,掌握节拍规律和不同拍子类别特征,并能进行复杂的音值组合;
⑷能识别、构成各种音程(等音程)、和弦(包括等和弦)及其转位形式,并能判断它
们与调式、调性的关系;能在调式、调性功能范畴内熟练解决各种不协和音程与和弦;
⑸能识别、构成各种调式音阶及半音阶,了解调式音级及功能,掌握各种调式、调性关
系;能进行小型曲式结构音乐作品旋律的调式、调性分析;
⑹译谱与移调:能熟练的使用各种改变调号、改变谱号及各种移调乐器进行移调。
2.B 级:除 A 级以外的其他音乐类教学单位的所有专业、录音艺术专业
⑴音的概念、音高、时值、分组、音律、等音、半全音类别等内容;
⑵记谱方式、演奏记号、省略记号、反复记号、装饰音与音乐术语;
⑶节奏与节拍;
⑷音程基础知识;
⑸和弦基础知识;
⑹调式与调性基础知识。
 
听音笔试
1.A 级: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专业
 ⑴和声音程:单音程及复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含 D7、SII7、
DVII7 原位及其转位和弦;
⑷调式、调性听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的各类调式;
⑸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⑹节奏听写:2/4、3/4、4/4、6/8 拍。
2.B 级: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乐队指挥、合唱指挥、流行音乐作曲招考方向
⑴和声音程:单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七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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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⑶和弦连接(单谱表形式):两个升、降号以内各调,含 D7、SII7、DVII7 原位及其转
位和弦;
 ⑷调式、调性听辨:两个升、降调号以内的各类调式;
 ⑸单声部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
 ⑹节奏听写:2/4、3/4、4/4、6/8 拍。
 
 3.C 级:除 A 级和 B 级以外的其他音乐类教学单位所有专业、录音艺术专业
 ⑴音程:旋律音程、和声音程;
 ⑵和弦(单谱表形式):三和弦原位及其转位;
 ⑶调式、调性听辨:C 大调或 a 小调;
 ⑷单声部旋律听写:C 大调或 a 小调;
⑸节奏听写:2/4、3/4、4/4 拍。
 
(三)文化课考试
1.专业复试合格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文化课统一考试;
2.高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我院外语授课语种为英语。
 
 
三、录取原则
(一)身体健康。其他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
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二)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不低于各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最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所有专业文理兼招,按各专业最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专业最终成绩排名末位的同分者:音乐类专业依次按听音笔试、基本乐理、文
化课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专业类别按文化课总分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依次按语
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四)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
业的辽宁省考生使用辽宁省统考成绩录取。
(五)专业成绩计算:
1.音乐与舞蹈学类
(1)音乐表演(除指挥招考方向外)、音乐学(四年制):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
复试成绩为专业最终成绩(基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2)音乐学(五年制)、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四年制与五年制)、音乐表演(指挥招
考方向):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最终成绩(基本乐理、听
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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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其专业最
终成绩;
2.戏剧与影视学类
(1)表演(辽宁省外考生):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复试成绩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2)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辽宁省外
考生):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其专业最终成绩;
(3)录音艺术:初试成绩合格者进入复试,初试与复试成绩相加为其专业最终成绩(基
本乐理、听音笔试成绩只划定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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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校本部)
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教学单位 学制
学费
(元/年)
就读
地点
音乐学
130202
 音乐学系 五年 8000









61

 音乐教育系 四年 14000
作曲与作曲技术
理论
130203
 
作曲系
五年 14000
影视音乐创作、电子音乐
视唱练耳、流行音乐作曲 四年
 
14000
 
音乐表演
130201
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声乐演唱(美声演唱)
声乐系
胡明健声乐 四年 14000
专家组
声乐演唱(民族声乐演唱) 民族声乐系 四年 14000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手风琴演奏) 钢琴系 四年 14000
键盘乐器演奏(电子管风琴演奏) 电子琴系 四年 14000
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
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
古典吉他、古典打击乐演奏)
管弦系 四年 14000
民族乐器演奏(竹笛、笙、唢呐、管子、柳
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箜篌、
二胡、板胡、大提琴、低音提琴、民族打击
乐演奏)
民乐系 四年 14000
声乐演唱(流行音乐演唱)
流行音乐演奏(萨克斯、电吉他、电贝司、
打击乐、爵士钢琴与合成器演奏)
流行音乐系 四年 14000
舞蹈表演
130204
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国际标准舞表演
舞蹈学院 四年 14000










9

舞蹈学
130205
 
舞蹈编导
1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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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要求(校本部)
 
一、音乐学系
报考要求:报考音乐学(五年制)专业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提交 1 篇约 2000 字的音乐
论文(一式七份)。
初试:1.笔试:音乐学基础常识(中国传统音乐、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2.面试
(综合测试):①论文陈述与问答(已提交的 2000 字论文);②乐器演奏:中、外乐曲或练
习曲一首;③演唱:自选民歌、戏曲或曲艺片段一首。
复试:1.命题作文:不少于 1000 字的作文;2.名曲听辨(笔试):中国传统音乐、中国
近现代音乐、西方音乐经典片段;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参考书目:《民族音乐概论》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欧洲
音乐史》张洪岛主编 人民音乐出版社;《中国音乐通史》梁茂春 陈秉义主编 中央音乐学
院出版社)
 
二、作曲系
(一)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五年制)
报考要求: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带钢
琴伴奏)及钢琴作品各一首(乐谱形式,一式七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低音声部配和声(各一题);2.歌曲与旋律写作:
①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②将指定的动机或音组发展成为一定
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
复试:1.器乐曲写作:将指定的动机发展成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2.综合测试:①
钢琴演奏:练习曲、乐曲各一首(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 ②钢琴视奏 ③对报名时
所提交的作品进行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影视音乐创作
报考要求:报考影视音乐创作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不同风格的
声乐作品两首(可不带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七份)及 MIDI 音乐作品一首(乐曲风格
不限,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 CD 音响一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
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1.为指定的视频画面(1 分钟左右)制作出符合画面情景的配乐。要求:运用
Sonar6、Cubase3、Nuendo3 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序软件,按考试要求与提示,应
用指定的音源(不少于 5 种音色)进行创作;2.综合测试:①音响评鉴 ②乐器演奏(除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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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③针对复试中视频画面的配乐
及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进行讲解与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电子音乐
报考要求:报考电子音乐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声乐作品一首(带
钢琴伴奏,乐谱形式,一式七份)、以声音为基础载体的作品一首(须体现声音原型、变形、
宏观结构等基本创作技巧,时间长度不少于 3 分钟,须包含原始工程文件和 CD 音响一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
谱曲(不带钢琴伴奏)。
复试:1.①MIDI 基本常识笔试(参考书目:《计算机音乐教程》第 21 章内容 [美]柯
蒂斯·罗兹等著 人民音乐出版社 2011 年 5 月第 1 版) ②根据指定的声音素材在计算机
上创作出一首完整的以声音为基础载体的作品,要求:运用 Sonar6、Cubase3、Nuendo3、
Protools9、Logic8 或其更高版本中的任意一款音频音序软件,按考试要求与提示,应用指
定的音频变形技巧(不少于 3 种变形)进行创作;2.综合测试:①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
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②按要求对报名时所提交的电子音乐作
品进行现场编辑与问答;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视唱练耳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按所给的动机为指定的歌词
谱曲(不带钢琴伴奏);3.专业笔试:听觉分析及听写内容 ①和弦:四种三和弦原、转位;
四种七和弦原、转位;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排列形式 ②和弦连接:三个升、降号以
内各调,含 D7、SII7、DVII7 及 DD7、DDVII7 原、转位和弦;单谱表及钢琴谱表四声部各
排列形式 ③单声部旋律:三个升、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 ④二声部旋律:三个升、
降号以内各大、小调或民族调式钢琴谱表 ⑤节奏:2/4、 3/4、 4/4、 6/8 拍。
复试:专业面试:1.单声部视唱 2 首(视谱即唱,固定唱名法);2.带伴奏的单声部视
唱弹唱 1 首(给适量时间准备,固定唱名法);3.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299 程
度及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二部、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4.专业相关知
识问答;5.基本乐理笔试。
 
(五)流行音乐作曲
报考要求:报考流行音乐作曲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本人近期创作的一部带钢琴
伴奏的声乐作品乐谱与一部器乐作品乐谱(一式七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歌曲写作与基本常识:①为指定歌词谱
曲②基本常识(流行与爵士乐队乐器法等)③歌曲分析(调式、主题发展手法、旋律线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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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
复试:1.器乐写作与乐曲分析:(指定以下项目中的部分项目进行考试)①将指定音乐
片段发展为一定曲式规模的钢琴曲或为指定歌曲配钢琴伴奏②将指定旋律片段发展为一定
曲式规模的单声部乐曲③流行或爵士风格乐曲分析(和弦、结构及写作特点);2.综合测试:
①乐器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②视奏测试 ③
报名时所提交的作品答辩;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六)指挥(乐队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乐队指挥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印刷版(复印件)专业初试考试
曲目的音响资料(CD 一份)及乐队总谱(一式七份)。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指挥交响序曲一首或交响曲的一个乐章。
复试:1.视谱指挥指定的曲目;2.钢琴演奏:①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
乐曲(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回旋曲等)与复调乐曲(相当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
一首 ②钢琴视奏;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初、复试时,考生应自备 CD 音响资料或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七)指挥(合唱指挥)
报考要求:报考合唱指挥的考生,现场信息确认时须提交初试考试曲目乐谱或总谱(一式
七份),乐队曲目须另提交双钢琴缩谱(一式七份),所有乐谱必须是清晰、准确的出版或
打印乐谱。
初试:1.四部和声写作:为高音声部配和声;2.指挥两首乐曲(乐队及合唱作品均可)。
复试:1.钢琴演奏:练习曲(相当于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乐曲及复调乐曲(相当
于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各一首;2.专业素质测试:①单旋律视唱(四个升、降号以内) ②
多声部视(弹)唱(相当于巴赫众赞歌程度)二声部节奏测试;3.声乐演唱:自选中外艺术
歌曲一首;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初、复试时,考生应自备 CD 音响资料或自带双钢琴伴奏人员。
 
三、声乐系/胡明健声乐专家组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须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歌曲两首(中外作品各一首,外国作品须用原文演
唱,咏叹调不可移调,须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2.有表情地
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3.基本乐理、
听音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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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民族声乐系
初试:演唱自选中国歌曲两首(须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
复试:1.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中国歌曲两首(须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也可清唱,
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2.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
可,1 分钟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五、钢琴系
(一)钢琴
 初试:1.音阶、琶音、属七、减七琶音(调性任选);2.练习曲两首(其中一首必须是
肖邦练习曲,除 Op.10 No.3 No.6 Op.25 No.7 以外);3.古典奏鸣曲式快板乐章(海顿、莫
扎特、贝多芬、舒伯特作品均可)。
 复试:1.复调作品一首(巴赫平均律三声部程度及以上);2.中、大型乐曲(浪漫派、
印象派、二十世纪中外作品均可);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手风琴
初试:1.音阶、琶音(调性任选);2.练习曲一首(肖邦练习曲程度);3.大型乐曲一首。
复试:1.复调:三声部以上作品一首;2.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大型乐曲一首;3.基本乐理、
听音笔试。
 
六、电子琴系
初试:1.音阶、琶音;2.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或快速乐曲一首(参照
标准:电子管风琴作品《旋转木马》程度及以上);3.中型乐曲一首。
复试:1.复调作品(巴赫三部创意曲程度及以上)、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各一首;2.
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考场提供用琴型号 EL-900、ELS-02C。
 
七、管弦系
(一)管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音域以上,包括连音、断音奏法);2.练习曲一首(中
等程度及以上);3.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或相应程度乐曲一首);
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弦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三个八度音域以上)、双音(三、六、八度);2.练习曲一首(中
等程度及以上);3.巴赫无伴奏作品一个乐章。 
第 14 页 共 23 页
复试:1.协奏曲第一乐章或第二、三乐章;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三)古典打击乐
 初试:1.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2.小鼓练习曲一首,包括滚奏技巧(中等程度
及以上);3.马林巴或木琴: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复试:1.小鼓和马林巴(或其他键盘打击乐器)演奏相当于协奏曲程度的乐曲各一首;
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四)古典吉他
初试:1.常用大、小调音阶、琶音(两个八度以上);2.巴利奥斯和维拉·罗伯斯练习
曲自选一首(高级练习曲);3.中等程度及以上乐曲一首。
复试:1.轮指乐曲一首;2.协奏曲第一乐章或二、三乐章;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
听音笔试。
(五)竖 琴
初试:1.音阶及琶音;2.中等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3.巴洛克时期或古典时期乐曲一
首。
复试:1.浪漫时期乐曲一首;2.视奏测试;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管弦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八、民乐系
初试: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2.视奏测试(用
五线谱演奏,两升两降以内);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民乐系各专门化初、复试均不用伴奏。
 
九、音乐教育系
招收报考音乐学(四年制)专业的考生。
初试:1.演唱:演唱自选歌曲一首(时间不超过 5 分钟;美声、民族声乐唱法考试时须
自带钢琴伴奏人员,也可清唱,不能使用 CD 等伴奏;流行唱法须自带 CD 格式伴奏音乐);
2.器乐演奏:中等程度及以上练习曲一首(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复试:1.演唱:演唱自选不同于初试内容的歌曲一首(要求同初试);2.朗诵(自备散
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3.器乐演奏:中等程度及以
上的乐曲一首(中、外乐曲均可,时间不超过 5 分钟);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注:报考校本部音乐教育系、大连分院音乐教育系、艺术学院基础音乐教育系的考生,
演唱须为美声或民族声乐唱法,器乐演奏须为钢琴演奏;报考艺术学院声乐教育系、民族
声乐教育系、流行声乐教育系的考生,器乐演奏须为钢琴演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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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流行音乐系
(一)流行音乐演唱
初试:演唱自选歌曲两首(自备伴奏音乐,U 盘或 MP3)。
复试:1.演唱:演唱不同于初试内容的自选歌曲两首(自备伴奏音乐,U 盘或 MP3);2.
朗诵:有表情地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1 分钟以内);
3.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二)流行音乐演奏
1.萨克斯
初试:1.音阶、琶音、属七和弦各一首(两个八度音域以内,包括连音、断音奏法);
2.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3.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练习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2.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
两首(中等程度及以上的奏鸣曲或协奏曲的第一乐章,其中一首必须是流行风格的乐曲);
3.视奏测试;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2.电吉他
初试:1.自然大调音阶及关系和声小调音阶;2.练习曲两首(使用清音音色,无伴奏)。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两首(中等程度及以上,自备伴奏,风格不限);2.视
奏测试(要求一升一降);3.即兴演奏测试(风格限定为 Blues);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3.电贝司
初试:1.两首音阶、琶音(大调、小调、两个八度);2.练习曲、乐曲各一首(中等程
度及以上,风格不限)。
复试:1.不同于初试内容的乐曲两首(中等程度及以上,敲击勾打组合,风格不限,自
备伴奏);2.视奏测试;3.即兴演奏;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4.打击乐
初试:1.小鼓独奏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2.四肢技能测试,MM=120;3.爵士鼓节
奏练习曲两首(中等程度及以上,不同风格,每首不少于 3 分钟)。
复试:1.不同风格乐曲两首(中等程度及以上;伴奏为 MP3 格式);2.视奏测试(标准
爵士鼓乐谱);3.节奏模仿和辨识;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5.爵士钢琴与合成器
初试:1.钢琴练习曲一首(车尔尼 740 程度及以上);2.自选中、外钢琴乐曲一首(中
型乐曲)。
复试:1.爵士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雷格泰姆、布鲁斯、布基、比波普、斯威格
均可);2.流行乐曲一首(中等程度及以上,通俗、摇滚、拉丁、融合均可);3.视奏测试;
4.基本乐理、听音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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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舞蹈学院
(一)芭蕾舞表演、中国古典舞表演、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技巧;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
力测试(自选动作讲解);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二)国际标准舞表演
初试:1.自选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表演(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2.
舞蹈基本功测试;3.技巧(十种舞自选动作,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
复试:1.自选拉丁舞或摩登舞套路表演(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结伴合作完成);2.
即兴表演(规定音乐); 3.教学能力测试(十种舞自选动作讲解,无须舞伴独立完成或自行
结伴合作完成);4.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
(三)舞蹈学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教学能力测试(自选动作);3.自选舞蹈作品表演。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即兴表演(规定音乐);4.教学能
力测试(自选动作讲解);5.视唱(简谱);6.口试(舞蹈常识)。
(四)舞蹈编导
初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自选舞蹈作品表演;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动作)。
复试:1.舞蹈基本功测试;2.即兴表演(规定音乐);3.编舞能力测试(规定音乐);4.
视唱(简谱);5.口试(舞蹈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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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艺术学院)
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教学单位 学制 学费
就读
地点
表演
130301
影视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系
四年
 
13000
 









18

音乐剧表演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09
 
艺术传媒系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5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4
 艺术文学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7
 
戏剧影视
美术设计系
14000
录音艺术
130308
 音乐制作系
音乐表演
130201
指挥(合唱指挥) 合唱指挥系
音乐学
130202
 
声乐教育系
民族声乐教育系
键盘器乐教育系
管弦器乐教育系
民族器乐教育系
流行声乐教育系
流行器乐教育系
基础音乐教育系
舞蹈学
130205
 舞蹈教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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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考试要求(艺术学院)
报考我院表演、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专业的辽宁省外考生,考试要求如下:
一、戏剧影视表演系
(一)影视表演
初试:1.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3 分钟以内);2.
表演(命题集体小品)。
复试:1.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3 分钟以内);2.
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3.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任选其一,自备伴奏音乐,3
分钟以内);4.表演(命题小品:以一句话开始的即兴交流)。
 
(二)音乐剧表演
初试: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唱法不限,自备钢琴伴奏或伴奏音乐,也可清唱);2.
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任选其一,自备伴奏音乐,3 分钟以内)。
复试:1.朗诵(自备散文、诗歌、寓言故事、戏剧影视人物独白均可,3 分钟以内);2.
声乐(自选不同于初试的歌曲一首,唱法不限,自备钢琴伴奏人员或伴奏音乐,也可清唱);
3.形体(舞蹈、武术、体操任选其一,自备伴奏音乐,3 分钟以内);4.表演(命题小品:
以一句话开始的即兴交流)。
 
二、艺术传媒系
(一)播音与主持艺术
初试:1.朗诵:指定朗诵稿件,3 分钟以内;2.即兴演讲与形象气质:考生抽取给定演
讲题目,准备 3 分钟后,在 3 分钟之内演讲;3.艺术特长展示:考生选取小品、曲艺、声乐、
舞蹈、器乐等其中一种形式展示即可(考生一人考试,不许其他人配合考试;所用乐器除钢
琴外自备;其他物件如服装、道具、伴奏音乐等自备),3 分钟以内。
复试:语言基础知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
 
(二)广播电视编导
初试:1.即兴演讲:考生抽取给定演讲题目,准备 3 分钟后,在 3 分钟之内演讲;2.
艺术特长展示:考生选取小品、曲艺、声乐、舞蹈、器乐等其中一种形式展示即可(考生一
人考试,不许其他人配合考试;所用乐器除钢琴外自备;其他物件如服装、道具、伴奏音乐
等自备),3 分钟以内。
复试:1.电视作品分析(笔试):①观看电视作品,可以在观看时做必要的记录;②按
试题要求对电视作品进行分析,完成分析文章;③观看电视作品后答题时间为 90 分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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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艺术常识:闭卷笔试,考试时间为 60 分钟。
 
三、艺术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初试:影视作品分析(看一部规定的影片,看完影片之后写出 1700 字左右的作品分析。
作品分析主要内容:概述作品的故事情节、主题思想及如何以艺术手段和方式表现作品的主
题思想,尤其侧重于分析编剧的思维和艺术手法),观看作品后答题时间为 60 分钟。
复试:1.文学常识:主要考查考生的阅读量以及理解、掌握中外文学作品的程度和数量;
2.命题编写故事:要求做到三有,即有人、有事、有情。有人:即故事中的人物有个性,有特
点;有事:以事件为纽带,编写出人物对事件的态度及具体的人物行动;有情:即喜、怒、
哀、乐、悲、恐、惊,编写的故事能体现人物的真实感受,字数在 1200 字以上。文学常识
和命题编写故事答题时间共为 100 分钟。
 
四、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系
初试:1.素描:八开素描纸(考场提供),90 分钟;绘画材料及画板、画架自备:铅笔、
碳笔均可。考试形式与范围:①临摹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默写相关资料所规定的内容;②写
生(人物头像、石膏像、静物);2.色彩:八开水粉纸(考场提供),90 分钟;绘画材料及
画板、画架自备:水粉、水彩均可。考试形式与范围:①临摹由考场提供的图片或默写相关
资料所规定的内容;②写生(静物)。
注:试卷完成后不允许在画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复试:速写:八开素描纸(考场提供),90 分钟;绘画材料及画板、画架自备:铅笔、
碳铅笔均可。考试形式与范围:①依据考场提供的文字内容默写(单个人物动态或双人物动
态的组合);②速写写生(单个人物动态或双人物动态的组合)。
 
五、音乐制作系
录音艺术
初试:专业理论笔试(数字音乐基础、声音听辨与分析)。
复试:1.音乐特长展示(演唱、演奏任选其一,3 分钟以内,演唱:自选歌曲一首,唱
法不限;演奏:除钢琴外,其他乐器自备;伴奏音乐、音响及乐谱自备);2.基本乐理、听
音笔试。
(笔试参考书目:1.《数字音频基础》安栋 杨杰 编著 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 2011
年版;2.《音乐多媒体入门》日本电子合成器编程协会(JSPA)编著 李庆园译 上海音乐
出版社 2010 年第 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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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唱指挥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指挥(合唱指挥)招考方向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2 页。
 
七、声乐教育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音乐教育系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4 页。
 
八、民族声乐教育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音乐教育系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4 页。
 
九、键盘器乐教育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音乐教育系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4 页。
注:考试时演奏乐器仅限钢琴、手风琴、电子管风琴。
 
十、管弦器乐教育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音乐教育系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4 页。
注:考试时演奏乐器仅限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古典萨克斯、圆号、小号、长
号、大号、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打击乐。
 
十一、民族器乐教育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音乐教育系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4 页。
注:考试时演奏乐器仅限竹笛、笙、唢呐、管子、柳琴、琵琶、阮、扬琴、古筝、古琴、
二胡、板胡、民族打击乐。
 
十二、流行声乐教育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音乐教育系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4 页。
 
十三、流行器乐教育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音乐教育系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4 页。
注:考试时演奏乐器仅限爵士钢琴与合成器、萨克斯、电吉他、电贝司、打击乐。
 
十四、基础音乐教育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音乐教育系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4 页。
 
十五、舞蹈教育系
考试内容与校本部舞蹈学院舞蹈学专业相同,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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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大连分院)
填报高考志愿
对应的专业名称
招考方向 教学单位 学制
学费
(元/年)
就读
地点
音乐学
130202
 音乐教育系
四年
14000
 















33

音乐表演
130201
声乐演唱(美声、民族
声乐、流行音乐演唱)
声乐系
键盘乐器演奏(钢琴、
手风琴、电子管风琴演
奏)
钢琴系
管弦乐器演奏(长笛、
单簧管、大管、古典萨
克斯、小提琴、中提琴
演奏)
管弦系
民族乐器演奏(竹笛、
唢呐、琵琶、阮、扬琴、
古筝、二胡演奏)
民乐系
舞蹈表演
130204
中国古典舞表演
中国民族民间舞表演
舞蹈系
舞蹈学
130205
 
 
大连分院各专业考试要求均与校本部各专业考试要求
一致,具体详见本简章第 12 页-16 页。
 
 
第 22 页 共 23 页
交通指引:
沈阳音乐学院(校本部)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沈阳站:乘坐环路、225、502 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 500 米。
沈阳北站:乘坐 244 路到展览馆下车,南走 500 米。
桃仙机场:乘坐机场巴士 1 线到展览馆下车,西走 500 米。
公交线路:环路、117、135、152、169、214、222、225、238、239、
244、265、272、282、502。
地铁线路:乘坐地铁二号线到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南走 500 米。
有轨电车:从桃仙机场乘坐有轨电车 2 号线到白塔河路站下车,步行
600 米换乘地铁 2 号线到工业展览馆站下车,南走 500 米。
 
 
 
第 23 页 共 23 页
一、校本部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 61 号
邮政编码:110818
电 话:(024)23894405
传 真:(024)23894467
网 址:http://www.sycm.com.cn
二、舞蹈学院
地 址:沈阳市浑南区凤凰大街 9 号
邮政编码:110169
电 话:(024)23790631
传 真:(024)23790279
三、艺术学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文汇街 18 号
邮 编:110168
电 话:(024)62338001
传 真:(024)62339320
四、大连分院
地 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 33 号
邮政编码:116650
电 话:(0411)87915793
传 真:(0411)87915793
 
本简章未尽事宜,请登录沈阳音乐学院本科招生网
网址:http://www.sycm.com.cn/info.aspx?DWid=66
 
敬告考生:我院从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及个人进行任何形式的考前辅
导,所有招考相关信息及本招生简章具体内容均由沈阳音乐学院招生
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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