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2009报考时间、报考条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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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自:天津音乐学院 2008-11-28 16:09:07 |
报考时间、报考条件、报考手续: (一)报名时间:2009年2月12日—2月13日(报名地点:天津音乐学院南校区) (二)考试时间:2月15日—2月25日(考试地点:天津音乐学院) 1.初试:2月15日—2月18日;2月20日公布参加复试名单 2.复试:2月22日—2月25日;2月28日公布参加文考名单 (三)符合下列条件人员均可报名: 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高级中等教育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并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高、中等教育的在校生;被高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五)报考手续: 1.考生持学校或单位介绍信(待业青年持街道的介绍信)和本人学历证明(应届持学校证明,往届持毕业证),并携带身份证或户口册到本院报名。本市考生需持介绍信到学校或单位所在区、县招办验证换信后,再到本院报名。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2.报名时交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半身一寸照片5张,按天津市物价局(1999)460号文件规定报名考务费150元(材料不全者不予报名,复试加收复试费) 3.报名费和报名手续一概不退 (六)兼报: 考生可兼报其他专业,其中管弦系大提琴与民乐系大提琴可互相兼报,小提琴可兼报中提琴,钢琴可兼报双排键电子琴,二胡可兼报板胡,琵琶可兼报三弦、柳琴,三弦可兼报阮,琵琶、古筝可兼报古琴,扬琴可兼报民族打击乐,并标明志愿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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