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招生考试网 >> 艺术体育联考 >> 招生简章 >> 文章正文
 
北京化工大学2009年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整理自:北京化工大学 2008-12-8 13:13:28

北京化工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 “ 211 工程和“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学校,学科涵盖理、工、文、法、管理和经济。北京化工大学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为我校2009年新增专业,隶属于北京化工大学机电工程学院,本专业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素质齐整的师资队伍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注重培养学生的务实精神、创新能力,毕业生在择业时具有很强的适应性及宽广度。

 

一、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介绍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具有工业设计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使学生在产品造型艺术设计、商业环境艺术设计、平面广告设计、人机工程、生产工艺等方面具有较为深厚的理论知识和扎实的设计技能;培养学生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先进的设计思想和熟练运用现代化手段的高技能设计才能。重点培养学生的设计创新能力,强调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实际动手能力和计算机辅助设计能力,使学生具有较新的设计理念以及较高的设计创意能力、审美能力、动手能力和组织能力。学生毕业后主要在企事业的专业设计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专业设计公司等从事产品设计、广告设计、环境设施设计、展示设计等方面的设计、教学和科研工作。

2. 专业方向

本专业现有三个培养方向:产品造型设计方向、展示展览设计方向、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产品造型设计方向(20名)

产品设计是以现代设计为出发点,赋予工业产品新的内涵,是工业设计的核心。着重培养学生的产品造型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及广告展示设计等能力。产品通过对人生理、心理、生活习惯等一切属性的认知,对其功能、性能、形式等定位,结合材料、结构、工艺、装饰、成本等因素,从社会、经济、技术的角度进行创意设计。使毕业生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和艺术素养,以适应现代社会对工业产品、广告宣传及其他方面的多种需求。

主要专业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平面构成、立体构成、色彩构成、表现技法、模型制作、机械制图、材料工艺学、人机工程学、计算机辅助工业设计、产品设计程序与方法、展示设计、企业形象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广告招贴设计等。

就业方向:大专院校的教师,大型设计公司的策划人员,大中型企业的企划设计人员,企业产品的策划、宣传、生产等工作,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各类工业产品的造型设计和新产品开发设计与研究,亦可在工业设计公司、广告公司从事相关的设计和管理工作。

展示展览设计方向(20名)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造型、空间、色彩、声、光、电等元素综合运用能力的人才。主要是设计师以展示形象的方式传达信息。展示设计是一门综合艺术设计,它的主体为商品。展示空间是伴随着人类社会政治、经济的阶段性发展逐渐形成的。在既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运用艺术设计语言,通过对空间与平面的精心创造,使其产生独特的空间范围,不仅含有解释展品宣传主题的意图,并使观众能参与其中,达到完美沟通的目的。

主要专业课程:素描、色彩、图案、结构素描、专业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摄影、电脑辅助设计、效果图、设计概论、制图与透视、空间构成、人体工程学、材料与工艺、照明设计、展览设施设计、模型制作、平面设计表达、立体设计表达、展示空间设计。

就业方向:大专院校的教师,大型设计公司的策划人员,大中型企业的设计人员,大型展示展览馆的策划人员,装潢景观设计公司设计人员,可在展览公司、大型卖场或商业展会等从事展示设计工作。     

视觉传达设计方向(20名)

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扎实的艺术设计基础理论和技术,具有良好的文化素质和较高的艺术修养及审美能力,有较强的计算机应用技能、视觉传达设计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学生在校期间将学到独立从事平面艺术设计、品牌策划与推广、综合艺术创作及广告方法、展示艺术设计、企业形象策划及等技能,掌握与之相关的技术管理、专业教育方法。

主要专业课程:素描、色彩、构成基础、创新思维、计算机图形设计、计算机图像处理、传统造型艺术、标志设计、字体设计、VI设计、书籍装帧、媒体广告、包装设计、网页设计、报刊广告设计等。

就业方向:大专院校的教师,大型设计公司的策划人员,大中型企业的设计人员,广告公司的设计人员,企事业单位的宣传、策划人员,网页设计人员,可在广告公司,传媒公司及相关单位从事设计宣传工作。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层次

学制

科类

招生地区

录取批次

工业设计(艺术类)

60

本科

四年

文理兼招

北京、山东、山西、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南、新疆、黑龙江

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

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分省招生计划将依据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生源分布比例确定。

 

三、专业考试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基本条件,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参照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且无色盲色弱,外语语种为英语。

2、根据生源地省级招办要求,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并合格的考生。

(二)报名方式

1、我校分别在北京和山东省青岛市设立考点,必须由考生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名,北京考点在我校招生网上报名,青岛考点在现场面报,不受理函报、代报。

2、山东省考生参加在青岛考点的报名和艺术类专业考试,其余9个招生省份(北京、山西、吉林、辽宁、河北、河南、湖南、新疆、黑龙江)考生均需通过网上报名(网址:http://www.goto.buct.edu.cn),并到北京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报名地点

报名考生所在生源地范围

20081225

200922

网报

北京、山西、吉林、辽宁、河北、

河南、黑龙江、湖南、新疆

200921314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山海关路18号)

山东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2009年艺术类专业统考报考证(或带有高考报名号信息的相关证件)及复印件、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未满18周岁无身份证的考生须出示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身份证丢失,须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及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原件(照片上须加盖派出所公章)。

2、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乡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的证明信。

3、北京考点考生需提交网上报名填写好的《北京化工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打印件,表格统一为A4纸大小,并在表上相应的位置粘贴裁剪好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无身份证的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复印件)和省考准考证复印件;报名表内各项必须填写完整,考生所填姓名必须与身份证(或本人户口簿)及本省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完全一致。

4、青岛考点考生需在报名现场领取并填写《北京化工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其余要求与第3条相同。

5、与第3条中报名表上的同底版1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三个月以内,必须是冲印的蓝色背景彩色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

6、报名考试费180元。

(五)准考证领取

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经我校审验齐备且合格后,考生在身份确认现场领取《北京化工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四、专业考试

(一)考试科目及分值

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

素描: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色彩:满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

(二)确认及考试时间、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生所在生源地范围

20092
20
日—21

2009222

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山西、吉林、辽宁、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新疆

20092
13
日—14

2009215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山海关路18号)

山东

(三)考试要求

1、报考北京化工大学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

2、除考试用纸由学校统一提供外,其它所有考试用具须学生自备。

3、考生须持北京化工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未满18周岁无身份证的考生须持本人户口簿)进入考场。

(四)成绩查询

1、考生在四月初可登录北京化工大学招生网(http://www.goto.buct.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成绩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专业考试成绩不安排查卷。

2、我校将向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调取考生的电子照片、艺术类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及相关信息,核对无异议后,学校将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考生寄发《北京化工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3、专业考试合格证发放比例为我校2009年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

 

五、文化考试

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具体要求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录取

1、报考我校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2、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将投档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按各50%的权重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文理科一起排队),并参考英语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不分文理)=高考实考成绩×50%+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总分/专业考试总分)×50

3、英语成绩要求在60分(150分制)或达到该科目总分的40%以上,其余科目单科成绩不做要求。

 

七、入学规定

1、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要求如期报到。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2、我校根据国家关于艺术类学生收费标准收费,学费为每年10000元(如国家调整2009年艺术类本科收费标准,我校将相应变动)。学生入学后,学习用具、材料等费用一律自理。

3、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艺术类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八、授予学位

工业设计(艺术类)专业学制4年,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获得北京化工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5

邮政编码:100029

    址:http://www.goto.buct.edu.cn  http://www.mech.buct.edu.cn

电子邮箱:yszs@mail.buct.edu.cn

咨询电话:招生政策咨询,010-64435706;工业设计专业咨询,010-64434738

 

十、其他

本章程由北京化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资料库
    ·2008年王氏优秀特困生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2008年杜玉如师范教育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2008年雷大贞医学教育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2008年江西省高校教学团队名单
    ·2008年江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名单
    ·自主招生高校名单及联系方式
    ·2009年高考保送生高校名单
    ·2009年高考自主招生高校名单
    ·香港澳门高校名单网址
    ·全国各省独立学院名单网址
    ·全国各省本科院校名单网址
    ·全国各省军事院校名单网址
    ·全国各省专科院校名单网址
    ·全国各地中高考招生办网站
    ·青海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湖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浙江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云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辽宁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陕西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吉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福建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山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江苏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广东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河北省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重庆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天津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上海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北京市外籍人员子女学校名单
    ·教育网站和网校暂行管理办法
    ·第三批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医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文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文化素质教育课程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农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马克思主义理论课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历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理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经济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教育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管理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工学本科
    ·2008年国家精品课程名单-法学本科
    ·高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名单(第三批)
    ·军队院校(含武警)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
    ·网络教育国家精品课程(2008年)
    ·2008年高职高专国家精品课程
    ·2008年本科国家精品课程
    ·2008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青海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宁夏回族自治区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甘肃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陕西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云南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贵州省最新独立学院名单
    ·四川省独立学院名单
    ·重庆市独立学院
    ·海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广西壮族自治区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
    ·广东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湖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湖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河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山东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江西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福建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安徽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浙江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江苏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上海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吉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辽宁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内蒙古自治区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山西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河北省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天津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
    ·北京市独立学院名单(截止至0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