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是吉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职(专科)层次普通高等职业学校。学校占地面积578亩,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教职工824人,全日制在校生9100人,现有高职专业30个,2009年面向全国22个省招生。
学校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之路。在办学中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股份制办学、校企合作办学、中外联合办学的“一主多元”办学格局。在“订单培养”、“2+1”等较成熟的人才培养模式基础上,探索出校企深度融合的“五同”人才培养模式。
学院曾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等职业院校就业工作示范单位”和“高校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先进单位”等称号。2007年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评价。同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 “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李岚清、陈至立等曾先后来校视察指导工作。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学制 |
收费标准(元/年) |
招生范围 |
电脑艺术设计 |
3年 |
5900 |
吉林省 |
一、报名条件
(一)凡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的吉林省考生(不限文理)均可报名。
(二)凡取得《吉林省2009年高考美术类省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志愿。
(三)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二、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及就业方向
电脑艺术设计专业面向艺术设计行业,培养具有艺术修养与现代设计理念,扎实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能够熟练运用电脑软件进行艺术创作,具有艺术设计与制作能力,或者掌握施工工艺、熟悉从设计到施工的整个工艺流程,且具有一定的环境艺术设计与制作能力,能在广告公司、装饰装潢公司、企事业单位企划部、出版印刷公司等相关单位胜任办公室文员、排版员、电脑制作员、设计员、企宣、制图员、助理设计师、设计师等工作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二)主干课程
本专业一学期后设置2个专业方向,其专业知识结构分述如下:
室内设计方向: AutoCAD、3DSMAX、渲染软件、效果图表现技法、装饰材料与施工工艺、家装设计、工装设计、商业展示设计、施工图预算。
艺术设计方向:装饰设计、手绘POP海报设计、包装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平面广告策划与制作、标志与品牌设计、彩版及印前处理设计。
(三)学生在校期间可考取证书
1.《全国高新技术资格考试图形图像处理模块PHOTOSHOP平台四级证书》,由国家劳动部颁发。
2.《全国高新技术资格考试图形图像处理模块3DMAX平台四级证书》,由国家劳动部颁发。
3.《Adobe产品专家证书》,由Adobe公司颁发。
4.《Adobe中国认证设计师》,由Adobe公司颁发。
5.《室内设计师》,由国家信息化管理认证办公室、中国电子商务协会颁发。
三、录取原则
(一)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填报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报考志愿,依据吉林省招生办投档考生信息和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经复查不合格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毕业待遇及去向
(一)学生毕业成绩合格,获得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二)就业渠道:毕业生通过学院推荐与自主择业、创业相结合的方式就业。校企合作办学,几年来,学院毕业生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率持续在90%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的称职率达到92%。
学院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卫星路与临河街交汇处)
邮政编码:130033
联系电话:0431-84602444 84602555 84602666
网 址:Http://www.cvit.com.cn
乘车路线:乘160、225、17、130、238、190路公交车车或轻轨客车均可直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