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考试
1、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设素描、色彩两门,总分为100分。各科目占分比例:素描50%、色彩50%。
2、考试范围、要求
(1)素描:石膏像写生(限于伏尔泰、阿格里巴、海盗、小卫)、静物写生或默写、人像写生或默写。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色彩:静物写生或默写、风景默写。要求:①造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3、考试时间
2008年12月14日上午 8:30—11:30 素 描
2008年12月14日下午 13:30—16:30 色 彩
4、考试地点
浙江理工大学西城校区(文一西路960号)
考生本人须在2008年12月13日到我校西城校区,持《专业报考证》和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并熟悉了解考场规则和考场编排。
西城校区交通路线:乘K283,24/K24,25/K25,K203,K186,K189,K646,860,K641,K215,43/K43,9,K194,X1线,42/K42路公交车到蒋村公交中心站换乘K332、K311路到浙江理工大学科技与艺术学院站下。
(三)文化考试
考生于2009年6月7日—8日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文化考试。
(四)美术类专业填报志愿
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凭《美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在志愿填报的规定时间到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办理志愿填报手续。考生可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填报我校并选择专业。
(五)美术类专业录取
1、遵照2009年教育部及浙江省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09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投档。录取过程中,学校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择优录取,尽可能满足考生本人志愿,当专业志愿不平衡时,进行校内调剂,调剂原则是:按专业级差方式投档,第一、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2分,之后专业志愿之间级差分为0分;排序中分数相同的,参考有关科目成绩。
3、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要求
(1)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染织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学、动画、工业设计(产品设计、家具设计)、美术学(商业插画)专业英语单科成绩要求60分及以上。
(2)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 中美合作项目)、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营销 中美合作项目)专业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要求60分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