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专业 |
招生省份 |
招生计划 |
专业考试形式 |
广播电视编导 |
江苏省 |
36 |
参加生源地所在省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 |
安徽省 |
3 | ||
四川省 |
3 | ||
浙江省 |
3 |
注:招生专业、计划以生源地所在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报考条件
1.考生必须符合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考试报名条件,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有志于从事广播电视相关专业工作。
2.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持报考所需的证件,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高考文化及艺术专业考试报名手续,领取艺术专业考试的相关材料,并参加相关考试。
(四)专业考试
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所在省份的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具体考试安排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
(五)文化考试
考生须按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2021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文化统一考试。文化考试方案及科目均按考生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取办法
1.我校在生源省采取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分(统考)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进档考生按投档分由高到低排序,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2.我校在生源省采取非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报考南京师范大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高考文化分须达到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要求,且专业分(统考)达到生源地所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学校将进档考生按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统考)相加的综合分由高到低排序,若综合分相同,则按高考文化分排序,若高考文化分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的原始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七)相关说明
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关于202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教育部和考生生源地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文件为准。
南京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5)83720759、83598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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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咨询电话:(025)83598525、8589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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