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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汉艺术职业学院2006年招生简章[图文]

来源:fjsedu.com 2006-1-9 9:20:32

江汉艺术职业学院是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省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学院地处江汉平原腹地的中国明星市、戏剧泰斗曹禺先生的故里——湖北省潜江市(省直管市),这里北依汉水,南望长江,沪蓉高速、318国道、襄岳公路交汇贯通,交通十分便捷。

学院于1959年创建。校园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环境优美。教学楼、音乐楼、美术楼、演出厅、餐厅礼堂楼、综合大楼、图书馆等现代化大型建筑鳞次栉比。400米标准运动场、学生公寓、学生浴池、高楼供水系统、自备供电系统等教学和生活设施一应俱全。校园内绿草如茵,繁花似锦,假山池沼,翠林修竹,掩映成趣,是全国绿委表彰的“绿化四百佳单位”和省教育厅命名的“园林式学校”。学院连续四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和“最佳文明单位”称号。

学院教学设备先进、齐全。现有大型舞蹈练功厅8个、钢琴260架、其它乐器610件、各种道具服装8000余件,美术教具30组、学具500套;计算机校园网络、计算机专业教室、多媒体教室,有教学用计算机580台、办公用计算机220台;装备了语音室、微格教室、电子力度钢琴室、影视编辑刻录系统、图书网络检索系统等;馆藏图书21.8万册,期刊800余种。

学院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有专任教师309人,其中正副教授62人、讲师168人,硕士及以上学历49人。国际钢琴大师刘诗昆、著名作曲家湖北电影制片厂厂长王原平、湖北省歌剧舞剧院前院长著名歌唱家蒋桂英、湖北省舞蹈家协会副主席著名舞蹈表演艺术家杨凤仙、何大彬、湖北省美术院院长著名画家董继宁等12人为学院艺术顾问、客座教授。

学院办学经验丰富,教书育人质量过硬。学院坚持贯彻“突出核心课程,强化职业技能,调整边缘理论,注重实践实训”的原则进行课程设置,构建课程教学平台、活动平台。在专业实训基地建设方面,已建有实验幼儿园3所、联合办园17所、酒店实训基地2处、旅游实训基地3处、主持与播音实训基地8处,独立设置了为教学、科研服务的装璜公司、演出公司。培养的毕业生供不应求,备受用人单位好评。每年春夏之交总有几百家用人单位(如深圳、珠海、福州、上海等沿海城市及北京、武汉等内地的幼儿园、广告公司、电视台、艺术培训中心和大型企业、政府机关)的领导亲临学院,参加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管理、信息技术、英语等学科的毕业生被用人单位争相预聘,要求订单培养。学前教育(音乐方向)、音乐教育、舞蹈、艺术设计等专业的毕业生就业率高达95%,其中学前教育毕业生的供求比已达1:10以上。随着社会对各类实用型人才需求的不断提高,随着国家素质教育的深入开展和艺术教育、学前教育的迅速发展,学院的毕业生将拥有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更广阔的发展前景。学院已在深圳、珠海、厦门、武汉、上海等地设立就业办事处,负责联系毕业生的就业事宜。另外,学院与多所重点本科院校建立合作关系,优秀毕业生可以通过考试升入本科院校读本科,与本科院校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学院以普通专科教育为主,适量开设成人高等教育和普通中专教育。现设七系二部:音乐系、舞蹈系、美术系、教育系、管理系、信息技术系、英语系、基础部、成教部。经省教育厅批准,今年面向全国26个省(区)招生,招生专业27个,计划招生2800人。

一、报名、录取说明
1、报名登记
● 考生可直接在我院招生处及我院设在各地的报名点填写我院招生报名登记表报名。
● 考生可通过我院网站、E-mail或电话报名(艺术类考生需在4月10日之前)。
● 考生在报名后要根据本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填报志愿,否则不能通过网上录取。
● 如果未通过网上正式录取且愿意就读我院的考生,可电话咨询或持准考证在新生入学前直接到我院招生处洽谈入学事宜。
2、专业考试
 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组织的专业统考、或参加艺术院校组织的专业单考,且成绩合格。
 未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专业单考,但志愿报考我院且在我院报名,我院既认可该生参加所在省的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也认可参加其他院校组织的艺术专业单考合格证。
3、志愿填报(我院招生代码、专业代码以各省招办公布为准)
● 无论是艺术类考生,还是文理科考生要按本省招办规定填报志愿的时间在指定志愿卡的第一志愿栏中,填报我院招生代码及专业代码。
4、录取入学
● 我院将按各省招办的统一安排,为资格线上的考生(身体健康,满足体检标准要求)办理录取手续,第一志愿不足时,也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
● 艺术考生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达最低分数线,按两项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专业成绩优异者(居艺术考试前五名),可考虑优先录取。
● 考生报考文理科类可以兼录;同一专业不同方向可以兼录。
● 学院为录取考生使用EMS快递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凭录取通知书转迁党团关系及户口关系于我院,并按规定时间入学。
● 考生进校后根据个人要求,可免费调整专业一次。

二、奖助措施
学院设立助学贷款、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贫困大学生助学机制。
 欲获助学贷款的同学必须按国家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 学期单项奖学金。学院每学期将对全校30%的学生(如品学兼优生、模范干部、文化成绩优秀者、创作或发表论文者和参加各种竞赛获奖者)进行奖励。
 成绩优秀的贫困学生除优先获得单项奖学金外,还可享受学院提供的困难补助。
 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三、毕业、升学、就业
● 毕业。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院颁发国家教育部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 升学。第一,参加湖北省统一专升本考试,专业对口升入省属本科院校学习二年,毕业后可获普通本
科文凭,符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学院与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美术学院、长江大学和湖北师范学院联合办学,先读2年专
科,再读2年本科,颁发成教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 就业。学生毕业,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发就业报到证,学院办理职业资格证并出具就业推
荐书,按就业合同书推荐就业。

招 生 计 划
学院国标代码:13793

学院地址:湖北省潜江市师范路26号            邮编:433100                 QQ:105932823
网址:
www.hbjhart.com           邮箱:hbjhart@263.net                     电话:0728-6239001   6239003   
联系人:(张)13507221860  (周)13872957319  (何)13235539677  (李)1354596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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