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正式创办于1951年,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前身为音乐系,始建于1959年,拥有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等专业,为国家培养了大批优秀音乐人才,是中国少数民族音乐教育的最高殿堂。
2006年,我校音乐学院将面向全国招生,具体情况如下:
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 |
专业方向 |
计划数 |
学费 |
050403 |
音乐表演 |
管乐演奏 |
16 |
每生每年一万元,因艺术类专业培养成本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酌情填报。 |
050403 |
弦乐演奏 |
14 |
050403 |
钢琴演奏 |
6 |
050403 |
民乐拉弦、管、打击乐演奏(含特色) |
17 |
民乐弹拨乐演奏(含特色) |
13 |
050403 |
声乐 |
25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
6 |
050401 |
音乐学 |
音乐教育 |
23 |
050401 |
音乐学 |
10 |
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声乐、乐器演奏)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备少数民族乐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与技巧,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机构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音乐表演技能、音乐基础理论、音乐史、重奏(唱)合奏(唱)等。
本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具备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作曲、作曲技术理论、视唱练耳、音乐史、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汉族传统音乐概论、钢琴或其他乐器演奏、中国传统音乐分析、现代音乐分析等。
本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音乐学(音乐学)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出版等行业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研究、编辑、评论、管理、传播等方面的工作。
主要课程:音乐学文献阅读与写作、音乐学概论、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汉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少数民族音乐听辨与模唱、音乐学历史与现状、音乐美学、世界音乐概述、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表演技能、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音乐基本理论、视唱练耳等。
本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注:本专业文化分数线按当年艺术史论类标准执行。
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
本专业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素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音乐教育人才,毕业生可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也可在音乐教育行业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视唱练耳、基本乐理、和声学、曲式与作品分析、中国少数民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汉族传统音乐概论、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合唱与指挥基础、音乐教育理论基础、声乐、钢琴、器乐。
本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报名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体型匀称(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的17~25岁的适龄考生(作曲专业年龄不限)。
3.具有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包括中等专业艺术学校毕业生);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考。
4.音乐素质好,乐感好,音乐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中专毕业水平。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嗓音本质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乐方向要求考生牙齿平整,手指、舌头灵活,腹肌反应良好;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音乐理论及创作基础。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二、报名方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均可按时到我校各考点报名(面报)。报名时须交齐以下材料:
1.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单独开具的介绍信原件(含报考意见及个人鉴定等内容)并加盖公章(待业者由街道办事处或乡政府签署,考生家长所在单位介绍信无效)。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无身份证者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号码)。
3.因部分省(市/区)招办要求考生填写省专业准考证号,故凡已在当地办理艺术类考生报名手续的考生,请提交准考证复印件并填写报名表上“省专业准考证号”一栏。专业考试后办理的,请于高考前将该准考证复印件寄(或传真)到我校招办。
4.近期一寸同底正面免冠头像照片四张。(彩照)
报名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发给专业准考证。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的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考试地点、时间
|
城市 |
报名及考试时间
(2006年) |
报名及考试地点 |
考点详细地址 |
考点咨询电话 |
北京 |
音乐表演、作曲专业
报名: 2月22、23日
考试:2月25日~3月4日 |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 |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
010-68932217 |
音乐学、音乐教育
报名:2月26日
考试:2月28日~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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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 |
报名考试:
2月17~19日 |
黑龙江艺术职业学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和兴路149号 |
0451-86310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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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 |
报名考试:
2月16~18日 |
内蒙古师大音乐学院 |
呼市昭乌达路295号 |
0471-4392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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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 |
报名考试:
2月16~18日 |
青岛市招生办 |
青岛市市南区贵州路38号 |
0532-85786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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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 |
报名考试:
2月16~18日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长沙市麓山南路153号 |
0731-68837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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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 |
报名考试:
2月16~18日 |
南宁五中 |
南宁市永新区华强路95号 |
0771-2410160 |
|
成都 |
报名考试:
2月16~18日 |
四川省艺术学校 |
成都市新南门外新生路5号 |
028-854461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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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 |
报名考试:
2月12~18日 |
贵州民族学院音乐舞蹈学院 |
贵阳市花溪区董家堰 |
0851-36127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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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 |
报名考试:
2月5~7日 |
西安市幼儿师范学校 |
西安市太白南路212号 |
029-882172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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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 |
报名考试:
2月16~18日 |
郑州铁路第六中学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0371-66952074 |
注:京外考点仅进行初试,初试合格者进京参加复试。
四、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一试费共100元,二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为一试、二试、三试。一试结束后,二试、三试同时进行。一试内容见附件一;二试内容见附件二;三试为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考试大纲见附件三。
文考证发放原则及评分细则
根据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器乐类考虑器种),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发放文考证。
音乐表演专业所有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科二试成绩80%+视唱练耳15%+乐理5%
音乐学(音乐学)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技能(一试成绩)10%+口试10%+音乐学基础知识50%+写作20%+视唱练耳5%+乐理5%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专业综合成绩=专业主科二试成绩70%+副科成绩15%+视唱练耳10%+乐理5%
注:副科成绩包括声乐(或钢琴、器乐)10%,综合素质测试5%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专业综合成绩=钢琴10%+作曲(包括钢琴曲写作+歌曲写作)60%+和声10%+口试5%+视唱练耳10%+乐理5%
注:其中作曲成绩包括钢琴曲写作占60%,歌曲写作占40%。
文化考试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凭我校统一发放的文化考试准考证在其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校高考。文化考试准考证在2006年4月1日之前发出。考生如在2006年5月5日以后仍未收到文化考试准考证,即未获准考,学校将不另行通知。
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代码为准,有问题请考生向本省级招办咨询。
▲2006年起,高考数学成绩将全部计入考生文化课成绩。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010)87082080,87082081,87082082
E-mail:zb@cun.edu.cn或cun3922@126.com
网址:http://zb.cun.edu.cn
邮政编码:100081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010)68932217
声明: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公司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学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任何中介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提请考生及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中央民族大学纪委监察处举报电话:
附件一: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06年各专业一试内容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三个八度单音及琶音,三、六、八、十度双音);B、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C、巴赫无伴奏一个乐章。
2.中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三、六、八双音);B、练习曲一首;C、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三、六、八双音);B、练习曲一首(170首第三册以上水平);C、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琶音;B、练习曲一首。
5.打击乐器:A、马林巴:音阶一组包括琶音;练习曲一首;B、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1.演奏音阶一组(包括大小调、连音、吐音、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中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巴洛克时期、古典、浪漫及现代乐曲中选择。)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演奏技术性快速练习曲一首(车尔尼练习曲作品740或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程度以上)。
2.复调乐曲一首(三声部及以上声部)。
音乐表演(民乐演奏)
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注:1、可带伴奏,不超过三人;2、少数民族乐器专业可酌情降低要求)。
音乐表演(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
音乐学(音乐学)
关于考生音乐技能的考察,演奏两首乐曲,具体要求如下:
1.钢琴:一首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含740);一首大型或中型乐曲。
2.其他乐器:一首练习曲;一首大型或中型乐曲。
音乐学(音乐教育)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器乐:演奏中小型乐曲一首、练习曲一首。
3.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以上,含740)、复调乐曲(三声部以上声部)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均可)。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作曲:A.器乐创作:根据指定主题,创作一首单主题(即展开中部)的单三部曲式钢琴曲,限四小时内完成;B.歌曲创作:根据指定歌词创作一首独唱歌曲,钢琴伴奏可配可不配。限四小时内完成。
2.和声:范围为《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一级关系转调,限四小时内完成。其中包括:为高音配和声、为低音配和声与一道分析题。
3.钢琴:演奏程度在车尔尼299以上的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可加试其它乐器。
附件二: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06年各专业二试内容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2.中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4.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5.打击乐器:A.马林巴:任选乐曲一首;B.小军鼓:毕业序曲或其它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演奏大中型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中、小型乐曲一首(中国乐曲或外国乐曲均可)。
2.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变奏曲)。
音乐表演(民乐演奏)
演奏大型乐曲一首(注:A、不可重复初试曲目;B、可带伴奏,不超过三人;C、少数民族乐器专业可酌情降低要求)。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二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检查发声器官。
音乐学(音乐学)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2.写作:音乐评论创作。
3.口试:要求考生就音乐学以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辩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学(音乐教育)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加试钢琴练习曲(车尔尼599程度以上、含599)或其他乐器。
2.器乐:演奏一首大型乐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3.钢琴: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变奏曲,不可重复初试曲目)、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4.综合素质测试:舞蹈、表演、小品、诗歌朗诵均可。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有关方面问题的提问。另外还要根据指定标题作钢琴或其它乐器的即兴演奏。
附件三: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2006年各专业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与乐理考试。视唱练耳与乐理成绩分别占70%和30%,合计100分,由高到低进行排队,达到划线标准以上方可获得文考资格。(双少考生两项合计可加2分,但不计入专业综合成绩排队。)
视唱练耳部分
一、声乐表演(口试)
1.五音组模唱:无调性,八度以内(要求哼唱准确)。
2.和声音程模唱:八度以内所有自然音程(要求哼唱准确)。
3.三和弦模唱:大、小三和弦原转位及减三和弦原位 (要求哼唱准确) 。
4.节奏模仿:四小节以内2/4、3/4拍的基本节奏型组合(包括附点、切分等节奏)。
5.旋律模仿:四小节以内2/4、3/4拍的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单旋律(要求哼唱准确)。
6.视谱即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含2/4、3/4、4/4拍的自然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二、民乐、管乐、打击乐、贝司、音乐学、音乐教育 (口试)
1.和声音程模唱:八度以内所有自然音程(要求哼唱准确,并说出名称)。
2.三和弦模唱:大、小、减三和弦的原转位(要求哼唱准确,并说出名称)。
3.节奏模仿:四小节以内2/4、3/4拍的基本节奏型组合(包括附点、切分、休止符等)。
4.旋律模仿:四小节以内2/4、3/4拍的含自然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单旋律(要求带唱名模仿,唱名法不限)。
5.视谱即唱:一个升降号调内,含2/4、3/4、4/4拍的自然大、小调及民族调式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三、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竖琴(笔试、口试)
笔试:
1.音阶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及民族五声调式的音阶(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及调式名称)。
2.音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所有单音程(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大、小、增、减三和弦的原转位及大小七和弦的原位(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四小节以内2/4、3/4、4/4拍中,含附点、切分、三连音(包括休止符)等的节奏组合。
5.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用五线谱记写,并写出调号及调式名称)。
口试:
视谱即唱:两个升降号以内,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四、作曲专业(笔试、口试)
笔试:
1.音阶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和声、旋律大小调及民族调式的音阶(要
求写出音高、调号及调式名称)。
2.音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所有单音程(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3.和弦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大、小、增、减三和弦的原转位及大小七和
弦的原转位(要求写出音高及名称)
4.节奏听写:四小节以内2/4、3/4、4/4拍中,含附点、切分、三连音(包括休止符)等的节奏组合。
5.音程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所有单音程(要求写出音程、调号及调式名称)。
6.和弦连接:两个升降号以内,包括正、副三和弦及属七和弦解决(要求写出音高、调号、和弦功能及调式名称)。
7.旋律听写:两个升降号以内,含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用五线谱记写、并写出调号及调式名称)。
口试:
视谱即唱:两个升降号以内,自然大、小调,和声小调及民族调式的单旋律(要求音准、节奏正确、划拍或击拍都可,唱名法不限)。
乐理部分
一、除作曲以外的所有专业:五线谱记谱法、省略记号、常用音乐术语、音及音高、音程、和弦、节奏节拍及调与调式(只限于大小调式与五声调式部分,不涉及转调及调式中的音程、和弦部分)。
二、作曲专业:包括基本乐理涵盖的全部内容。
乐理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基本乐理简明教程》李重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
《基本乐理教程》中国艺术教育大系· 音乐卷童忠良著上海音乐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