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钢琴方向: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b)声乐方向:歌曲一首。
c)器乐方向:乐曲一首(自带乐器)。
|
a)钢琴方向:1. 三声部以上复调作品(创意曲或赋格曲均可);
2. 技术性练习曲一首;
3. 乐曲一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b)声乐方向:歌曲两首(勿与初试曲目重复)。
c)器乐方向:乐曲两首(自带乐器,勿与初试曲目重复)加考视奏。 |
a)视唱练耳(总分100分):
1.视唱(40分)。
2.练耳(60分)。
b)乐理与音乐常识(总分125分)
1.乐理笔试(85分)。
2.音乐常识笔试(4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