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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北京林业大学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林业大学 2010-11-26 10:01:24 【字体:小 大】
北京林业大学2011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简章 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

 12、“五校联考”成绩是否可以相互承认?
  
  五校联考是指我校与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成绩不互相承认,考生只能选择一所学校报考。
  
  13、你校能否提供往年自主选拔录取考试笔试题目作为参考?
  
  我校笔试主要考察学生的学习水平和综合能力,考试范围不超出高考考试大纲,题型也均为常见题型,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建议考生不要打乱中学安排的正常高考复习进度,不必进行自主选拔录取针对性复习。
  
  14、你校2011年自主录取复试在京外设考点吗?
  
  2011年我校自主选拔录取复试统一在校本部举行,不在京外另设考点。
  
  15、自主选拔录取考生是否占用各省公布的招生计划?
  
  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不占本省公布的招生计划,但填报高考志愿时只能选择在本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
  
  16、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专业如何确定?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评审委员会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将入选考生分为A、B两档,按照A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30分、B档考生在其高考成绩上加20分参与专业选择。录取专业时,按照专业级差的方式进行录取,专业级差为3、1、0。
  
  17、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A、B两等仍是按30分、20分来加分吗?
  
  对于高考总分不是750分的省份的考生,A、B等级的加分分值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750分之比进行折算,并按照四舍五入的规则确定实际加分分值,专业级差仍为3、1、0。
  
  18、对于在申请虚假材料和复试过程中作弊的考生,你校将如何处理?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都应本着诚信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如发现考生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二年内的推荐资格。对于在复试过程中有违反考试规定的考生,我校将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实际情况反馈到考生所在中学和省级招办,记入考生的高考诚信档案。
  
  19、自主招生考生入校后与普招生在教学上是否具有特殊性?
  
  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入校后与同专业普招生共同编班,共同上课,没有特殊安排,同时学校会对通过自主选拔录取进来的学生的在校学习、成长等情况进行跟踪调查。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
  
  传真:010-82381399
  
  学校地址: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通信地址:北京林业大学19信箱
  
  邮政编码:100083
  
  校园网:http://www.bjfu.edu.cn
  
  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
  
  E-mail:blzsb@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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