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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工业大学2011年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招生章程
来源:西安工业大学 2010-12-1 10:16:55 【字体:小 大】
2011年西安工业大学全日制艺术类本科生招生章程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励志奖学金(针对贫困学生):5000元/人·年。

 

十、学费:

   艺术设计9000元/学年;动画9000元/学年;工业设计7000元/学年;美术学9000元/学年,广告学9000元/学年;住宿费:按物价部门核准标准收费,以上费用均按学年缴纳。

十一、奖学金及济困助学措施:

   1、奖学金:

     A、国家级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2)励志奖学金(针对贫困学生):5000元/人·年。

     B、校内奖学金:

       1)综合奖学金:最高奖励1800元/人·年(主要奖励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十佳大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2)单项奖学金:最高奖励1500元/人·年(主要包括学业奖学金、道德模范奖学金、优秀论文奖学金等八项奖励)。

     C、社会奖学金:

       1)研究所奖学金:202所奖学金、203所奖学金、204所奖学金、205所奖学金、206所奖学金、212所奖学金、213所奖学金、总后建工奖学金;

       2)企业奖学金:鼎天奖学金、中智奖学金、中核中原奖学金、华西会计事务所奖学金、全星奖学金、燎原液压奖学金;

       3)校友奖学金:深圳校友会奖学金、国亮新生奖学金。

   2、济困助学措施:

     A、勤工助学:学校在校内设立勤工助学岗位500余个,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学生通过勤工助学,可以获得每月100-300元不等的劳动工资。

     B、协助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

十二、其它需向考生说明的情况: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要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手续的,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入学资格,返回原单位或地区处理。

    2、所有录取的艺术类新生,均可凭我校的录取通知书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享受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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