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报名地点 |
科类 |
吉 林 |
音乐表演、音乐学 |
1月9日 |
1月10日 |
长春大学综合楼A区8楼 |
艺术文 |
内蒙古 |
音乐表演、音乐学 |
1月9日 |
1月10日 |
长春大学综合楼A区8楼 |
艺术文 |
山 东 |
艺术设计、绘画 音乐表演、音乐学 |
待定 |
待定 |
潍坊会展中心 |
艺术文 艺术理 |
湖 南 |
艺术设计、绘画 音乐表演、音乐学 |
2月19、20日 |
2月21日 |
湖南师范大学 |
艺术文 |
江 西 |
艺术设计、绘画 音乐表演、音乐学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艺术文 |
山 西 |
艺术设计、绘画 音乐表演、音乐学 |
2月14、15日 |
音乐2月16日 美术2月17日 |
太原师范学院(美术类)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艺术文 |
河 北 |
艺术设计、绘画 音乐表演、音乐学 |
2月19、20日 |
2月22日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艺术文 |
陕 西 |
艺术设计、绘画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西安美术学院 |
艺术文 |
河 南 |
艺术设计、绘画 |
待定 |
待定 |
待定 |
艺术文 |
福 建 |
艺术设计、绘画 |
2月9、10日 |
2月11日 |
福州师范大学 |
艺术文 |
注:报名费200元。
八、专业考试成绩通知及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者,我校于2011年4月15日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原则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合格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
2.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音乐学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专业课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美术专业录取原则:
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3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吉林省美术考生我校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以省专业联考成绩为准。录取原则为: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吉林省规定的分数线后,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美术专业新生入学后,根据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专业方向。
九、考生报名须知:
1.考生须持“2011年高考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直接到考点报名,考生只能报考我校艺术类中的一个专业(方向),不可兼报。
2.参加音乐表演和音乐学专业加试的考生,要自备乐器(钢琴除外)。其中器乐方向加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须注明演奏乐器的名称。
十、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部门:长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 编:130022
咨询热线: 0431-85250087 传真电话: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 网 址:http://zsb.c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