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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经济学院2010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 2010-12-23 8:33:03 【字体:小 大】
湖北经济学院2010年美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注:1、学费标准:本科10350元/学年,专科:6500元/学年(每年具体收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2、本科专业分省招生计划根据各省报考生源情况确定,专科专业限招湖北省考生。
3、湖北、浙江、福建三省未组织专业校考,认可省联考成绩。
 
   
五、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艺术类报考条件。
 
六、报名、考试时间

省份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
江苏
2011.1.20-21
2011.1.22
素描、色彩
南通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考点
湖南
2011.2.11-12
2011.2.13
素描、色彩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山东
2011.2.13-14
2011.2.16
素描、色彩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指定考点
河北
2011.2.15-16
2011.2.18
素描、色彩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
2011.2.26-27
2011.2.28
素描、色彩
江西  南昌实验中学

说明:各省报名、考试时间如有变动,以各考点公布的时间为准。
 
七、考试要求
    1、山东、湖南、河北、江苏、江西五省考生省联考合格,还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测试;湖北、浙江、福建三省不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认可省联考成绩,录取规则按各省统一要求执行。
    2、考生只能在生源所在省规定的考点报名、考试,不能跨省市报考。
 
八、合格证发放
    外省艺术考生专业测试合格证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按招生计划的4倍发放,成绩合格考生不单独寄发专业成绩合格证,以网上公布合格信息为准,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zsjy.hbue.edu.cn)查询成绩和合格信息。
 
九、录取原则
    考生必须按各省要求参加联考,且考试成绩符合各省要求的考生方能按以下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1、校考成绩合格的山东、湖南、河北、江苏、江西五省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按专业成绩60%与文化成绩40%的和计入总分,在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2、湖北、浙江、福建省考生,联考成绩合格,按各省艺术类统一录取规则,在本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3、我校美术专业文理兼收,原则上招收英语考生,小语种考生到校后改学英语。所有省份录取考生高考英语成绩原则要求达到150分制的50分(新高考省份英语成绩以此参照类推),各省专业考试前5名,英语成绩可适当放宽。
    4、我校原则上只招收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将进行计划调整。
    5、外省组织专业校考试卷运输过程中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意外事故造成试卷遗失或损坏,则视各省联考成绩为我校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6、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专业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招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十、培养方式
    新生进校后,大一按专业大类进行通识教育,主要学习通识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一年后再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按专业方向组织教学。
 
学校地址: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    430205
咨询电话:027-81973869(4月份开通)
学校网址:http://www.hbue.edu.cn     
招办网址:http://zsjy.hbue.edu.cn
 
 
                                                              湖北经济学院
                                                               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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