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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商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广东商学院 2010-12-25 9:56:42 【字体:小 大】
广东商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

 

    1.考生须持身份证(验原件、交复印件)、联考合格证报名(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同时备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2张,填写报名表一份(采用电子报名省份除外)

    2.根据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文件有关规定:美术类专业报考考务费每生160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费标准如下:初试收费100/(广州考点125/);复试收费160/(广州考点125/)

    3.考生可以同时兼报我校的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二个专业,但需要分别报名和参加这二个专业的考试。

    4.报考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广东省外其他省份考生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可酌情在我校公布的广东省考点报名考试的时间,前来我校的广州校区报名参加考试(生源所在省招生办明确规定禁止在外省参加专业考试的除外),考生及家长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一)广告设计、玩具与游戏设计、商业空间设计、展示设计、动画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及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为三门,总成绩为300分,其中速写(30分钟)60 分、素描(2个半小时)120 分、色彩(3小时 )120分。

省份

报名与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南

郑州大学

11314

115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121-22日(如有变更,以考点公布为准)

124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12425

126

江西

南昌大学

214-15

216

广西

广西师大(桂林)

21617

218

湖南

长沙艺术职业学院

21718

219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1.初试科目(总分100分,笔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文史常识,50分。

   (2)影视常识,50分。

    2.复试科目(总分300分,笔试)

   (1)专业基础测试,40分钟,60

   (2)影视作品分析,70分钟,120

   (3)命题(材料)创作,70分钟,120

招生省份

报名与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南

郑州大学

117-18

118晚初试 1月20下午复试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117-18日(如有变更,以考点公布为准)

118晚初试 1月20下午复试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121-22

122晚初试 1月24下午复试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210-11

211晚初试 2月13下午复试

山西

山西师范大学

214-15

215晚初试 2月17下午复

广东

广东商学院(广州校区)

224-25

225晚初试 2月27下午复试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1.初试科目(总分10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1)朗读指定稿件,50分。

   (2)朗读自备稿件,50分。

    2.复试科目(总分300分,摄像)

   (1)栏目主持:根据提供的材料和提示,发表评述,进行模拟主持(140)

   (2)形象气质及上镜效果(80);

   (3)特长展示:可自选朗诵、器乐、声乐、舞蹈等项目表演(80)

 

招生省份

报名与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南

郑州大学

117-18

119-20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121-22

123-24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

210-11

212-13

山西

山西师范大学

214-15

216-17

广东

广东商学院(广州校区)

224-25

226-27

   七、录取、就业及学费和奖学金

   1.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发放

   4月中旬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公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并划定专业考试合格成绩,公示校考专业合格考生名单,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发放合格证。

   2.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40%,校考专业成绩6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取得生源所在省艺术类联考合格证(有相应专业统考的省份),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校考合格证前提下,按考生文化成绩30%,校考专业成绩70%的比例合成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凡校考专业成绩为生源所在省第一名、获得生源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证(有相应统考的省份)、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本校艺术类专业录取批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将我校填报为本批次一志愿的考生,除身体条件、政审不合格外,我校原则上优先给予录取。

    3.就业:按国家大学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学生毕业后可在广东省就业,也可返回毕业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就业。

    4.学费、奖学金

    ①学费10000/年,住宿费1500/年。如2010年广东省政府有新收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②奖学金:学校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750元,单项奖学金300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

邮 编:510320

网 址:http://www.zsb.gdcc.edu.cn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         老师 020-84096844

艺术学院           老师 020-84096406

人文与传播学院  老师 18665028496(播音) 老师 13143657590(编导) 老师 020-84096616

 

          

                                                   广东商学院招生办公室

                                                         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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