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考试网
 招生考试网 - 艺考 - 招生简章 - 正文

 
石家庄学院2011年省外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石家庄学院 2010-12-25 11:13:42 【字体:小 大】
石家庄学院2011年省外艺术类招生简章

 
1.音乐学专业 (共100分):
视唱(30分) 
主项各占(70分)
声乐:演唱两首歌曲(自选)。
器乐:演奏一首乐曲(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
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软开度)、成品舞表演(舞蹈种类不限)。
2.音乐表演专业(共100分)
视唱(30分) 
主项各占(70分)
声乐:演唱两首歌曲(自选)
器乐:演奏一首乐曲(自选),一首练习曲(自选)。
舞蹈:基本功(技巧展示、软开度)、成品舞表演(舞蹈种类不限 )
注:舞蹈方向不考视唱
美术类:自备画具、绘画材料(考试纸除外)。
美术学、动画、艺术设计专业考试内容:均考素描(100分)、色彩(100分)、速写(100分)。
录取原则
外省艺术类考生文化课成绩达到该省艺术类专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所在省组织联考的,联考成绩合格,按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成绩公布
专业成绩合格者将在我校网站进行公布,并寄发专业测试合格证,请考生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311—66617105
网络地址:http://www.sjzc.edu.cn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高新技术开发区珠峰大街288号石家庄学院
邮政编码:050035
                                      
 
 
 学生处
                                                            二○一○年十二月

看了这篇文章的网友还关注以下文章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所提供的相关信息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②本网转载的文/图等稿件出于非商业性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在两周内来电联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