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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漳州师范学院 2011-1-2 0:25:52 【字体:小 大】
漳州师范学院201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2)色彩,180分钟。

备注:考试工具(画笔、颜料等)自带。

六、录取办法

1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控制线,考生专业成绩在所在省统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还需达到我校划定的校考专业合格线,且被所在省市高招办投档进我校的基础上,分省份按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综合分成绩相等,学校将依次根据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2、各专业类别的考生综合分(满分为750)折算方法:

美术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40%+考生专业成绩×2.5×60%

音乐类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30%+考生专业成绩×2.5×70%

3、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其它事项:

1.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zsb.fjzs.edu.cn)上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

2.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6—2525821(艺术系)     0596—25976332529991(招生办)    

学校网址:http//www.fjzs.edu.cn

电子邮箱:syzsb@fjzs.edu.cn

    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

    编:3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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