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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武汉大学 2006-12-14 14:12:42
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我校2007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播音与主持艺术、表演专业学生。

所在学院(系)  专业名称   学历层次 学制 招生计划 招生类别及科类
 
新闻与传播学院 播音与主持艺术 本科  四年 25人   艺术类文理兼招
 
艺术学系    表演      本科  四年 30人   艺术类文理兼招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一、专业介绍

  该专业培养具备新闻传播基本理论知识和深厚的文化功底,熟悉我国新闻宣传政策及法规,能从事播音、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及其他相关工作的高级专业人才。

  主要专业课程有: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播音创作基础、主持艺术和技巧、广播编辑与节目制作、形体训练、即兴口语表达、广播电视文稿写作、广播电视史、视听媒介批评、电视文化、电视节目评析、电视纪录片、大众传播学、中国古代文学、传播伦理与法规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单位从事播音与电视节目主持、采编、节目制作等工作,也可在国家宣传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及高等学校从事新闻宣传、文秘、公关和教学科研等工作。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25人。

四、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毕业生(含2007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2.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

  3.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朗读和自由交谈时,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4.外语限考英语,要求口语好;

  5.思维敏捷,表达能力强,具有一定的艺术学习或表演、播音经历。

五、报名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3月8日8:00-17:00 3月9日8:00-12:00
  报名地点:新闻与传播学院
 
注: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好的《报考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登记表》报名;

  2.《报考武汉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登记表》可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下载,填写后加盖所在中学公章。

六、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一)初试

  时间:2007年3月8日8:00-9日12:00,按报名的顺序依次进行。

  内容:以自我介绍的形式进行(2分钟)。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组织能力以及普通话水平等。

  (二)复试

  复试包括文化笔试和专业面试两个部分。

  1.文化笔试

  时间:2007年3月9日19:00

  内容:语文、数学、英语,实行一卷制,满分为150分。

  2.专业面试

  时间:2007年3月10日-11日

  内容:抽题朗诵(30分)、即兴话题(40分)、才艺表演或主持展示(可任选一种)(30分),满分为100分。

七、考试成绩及合格证的发放

  1.考试成绩分别按文化笔试20%、专业面试80%计入考生总分。

  2.合格证的发放。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

八、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0%以上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参加我校专业复试的成绩分省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取得我校专业复试前三名的考生,其高考文化成绩可再优惠10分。



表演专业

一、专业介绍

  该专业培养文化知识与表演技能兼善、理论与实践并重、一专多能的综合性表演人才。专业考试分科目进行,学生进校后按同一方案统一培养。

  主要专业课程有:表演、声乐、形体、台词、乐理、和声、视唱练耳、钢琴、舞蹈、舞蹈编创、表演理论、艺术概论等。

  学生毕业后可在艺术剧院(团)、演艺中心、文化传媒公司、电影剧组、电视剧组、电视台、电台、国家机关、宣传文教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和高等院校从事表演、策划、宣传及教学与科研工作。

二、招生层次、类别及科类

  本科、艺术类,文理兼招

三、招生计划

  计划招收30人。其中音乐表演方向12人(声乐9人、钢琴3人),影视表演方向10人,舞蹈表演方向8人。

四、报名条件

  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品德良好;

  2.具有良好的艺术素养;

  3.身体健康,体形匀称,五官端正,口齿清楚,无色盲、色弱;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五、报名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07年3月10日8:00-17:00 3月11日8:00-12:00
  报名地点:艺术学系

注:

  1.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填写好的《报考武汉大学表演专业考生登记表》报名;

  2.《报考武汉大学表演专业考生登记表》可在武汉大学招生就业信息网(www.aoff.whu.edu.cn)下载,填写后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六、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

  (一)初试

  时间:2007年3月10日8:00-11日12:00

  考生可在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三个科目中任选一组参加测试。

测试科目组

测试内容

有关说明

音乐表演

声乐:演唱一首歌曲(民族、美声或通俗)、视唱练耳

1、考生任选一项参加。

2、视唱练耳不合格者不能进入复试。

钢琴:演奏一首乐曲、视唱练耳

舞蹈表演

表演成品舞蹈一个(时间3分钟内)

 

戏剧影视表演

a.朗诵(时间3分钟内)

b.表演:即兴表演

 


时间:按照报名的顺序

  (二)复试

  包括笔试、面试两部分

  1.笔试

  时间:2007年3月12日上午

  测试科目组  笔试内容   分值
 
  音乐表演   乐理常识   100分
 
  舞蹈表演   乐理常识   100分
 
  戏剧影视表演 表演基础知识 100分
 
  2.面试

  考生按初试所参加的科目组参加测试。满分为100分。

  时间:2007年3月12日-13日

测试

科目组

测试内容

分值

有关说明

音乐表演

声乐:

a.  演唱不同风格的歌曲

b.  弹奏一首钢琴曲(时间3分钟内)

c.  形体测试

100

考生任选一项参加

钢琴:

a.  演奏不同风格的乐曲或练习曲

b.  演唱一首歌曲(时间3分钟内)

c.  形体测试

100

舞蹈表演

a.  表演不同于初试风格的舞蹈片断一个(时间3分钟内)

b.  舞蹈基本功展示(包括技巧展示)

c.  即兴

d.  舞蹈模仿

e.  演唱一首歌曲

100

 

戏剧影视表演

a.命题小品

b.朗诵(时间3分钟内)

c.声乐:演唱一首歌曲(时间3分钟内)

d.形体与音乐感受力测试

100

 

  
七、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证的发放

  1.专业考试成绩

  按笔试成绩5%、面试成绩95%计算,满分为100分。

  2.合格证发放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照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确定专业合格考生名单,并寄发“专业合格通知单”。

八、录取办法

  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在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重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60%以上,且不低于当地艺术类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分省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有关说明

  一、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2007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规定的执行。

  二、《武汉大学招生章程》第三十二条规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及表演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邮政编码:430072
招生办公室:027-68754231、68754826、68752150(传真)
新闻与传播学院:027-68752685
艺术学系:027-68755163、6875238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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