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专业考试合格线(不再发放专业考试合格证)将由各省招生考试院和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http://zjc.gznu.cn/bkzs/index.aspx)进行公布。
志愿填报及录取
艺术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在高考志愿艺术批次栏目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录取工作在各相关省招生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各省招生办(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考生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和文化考试成绩均达到各省招生办(考试院)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各省招生办(考试院)的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有关招生详情请登陆贵州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
咨询电话:0851-6701855(学校招生办)
0851-6700795 6690669(专业学院)
监督电话:0851-67027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