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要求:
音乐学专业声乐考试学校提供钢伴(乐谱由考生提供),其它专业科目考试考生可自备伴奏光盘或U盘,器乐考生自备钢琴以外的乐器。
书法学专业考生自备考试用品(笔、墨、书写用毛毡)。
考生持本人的身份证、报考证和《2018年菏泽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三证不全或不一致者不准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规定的科目考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第十四条 合格证:学校按上一年度相应艺术类专业计划数的4倍确定合格考生人数,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菏泽学院2018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简称《合格证》)发送至合格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zsjy.hezeu.edu.cn)查询。4月30日仍未收到《合格证》的合格考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使用我校专业考试成绩。美术类专业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排序投档,学校分文理科类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综合分折算办法为: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非美术类专业分文理分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数或综合分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位次)高者。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六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邮政编码:274015
咨询电话:(0530)5668117、5525742
学校网址:www.hezeu.edu.cn
E-mail:hzxy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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