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学校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菏泽学院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简称《合格证》)发送至合格考生。考生也可登录我校网站(http://zsjy.hezeu.edu.cn)查询。4月30日仍未收到《合格证》的合格考生,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四条 我校美术类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使用我校校考专业成绩。对进档考生,美术类专业分文理科类按“专业分数优先”规则录取,非美术类专业分文理分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分数相同的,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投档成绩高者。
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本章程由菏泽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山东省菏泽市牡丹区大学路2269号
邮政编码:274015
咨询电话:(0530)5668117、5525742
学校网址:www.hezeu.edu.cn
E-mail:hzxy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