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发放
5月划定专业术科入围成绩,并在我校招生网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及合格证查询窗口。我校不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实体证书。
在校考成绩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如考生对个人成绩有异议可向我校招生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诉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复核事项为:是否漏评、漏统(登),各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我校将保留对考生成绩的最终解释权。
八、录取原则
我校2021年艺术类专业校考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根据专业考试成绩,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证。取得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我校。在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体检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规定相应批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我校根据考生志愿,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考试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十、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招生咨询电话:0759-3151699、17322910228
招生咨询邮箱:
cj12622@163.com 学校网址:
http://www.gdcju.edu.cn 招生网址:
http://zs.gdcju.edu.cn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学校纪委办公室(监督电话:0759-3151818,电子邮箱:
gdcjxyjw@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