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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内蒙古高考艺术类专业统考考务细则

来源:2exam.com 2013-12-26 19:28:22

 

考试前,监考员要提醒考生:填(书)写部分必须使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中性笔),涂写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指导考生正确填写答题卡上的姓名、考生号和座位号等。

(六)开考前10分钟,考点发出启封试卷信号,监考员按要求做好试卷分发前的准备工作。监考员随机选取两名考生检查试卷袋及透明塑料膜密封是否完好。若完好,启封后由两名考生在试卷袋上指定位置签名,监考员方可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发现试卷科目与当次考试科目不符或数量不符,有漏印、错印、错装等现象时,应立即报告流动监考员按规定采取措施,迅速到考务办公室换取备用卷,保证考试实施。考点主考对接触试卷内容的人员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防止扩散。同时,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监考员、考点主考签字确认后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答题卡袋和试卷袋均设有“两个封舌”,一个“封舌”已封用,另一个“封舌”在袋内,启封时沿上方横向用刀启开,注意不要损坏袋内“封舌”,袋内的“封舌”留做密封时使用。

(七)开考前5分钟,监考员向考生分发试卷。

(八)开考后15分钟,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九)考试分为基本知识测试、命题写作和影视作品分析,考试时间共计180分钟(含播放影视作品时间,播放一遍)。

开考时间到,考点发出考试开始信号,监考员宣布开始考试并立即开始播放影视作品,播放完毕,考生即可进行作答。基本知识测试、命题写作和影视作品分析使用同一套答题卡,考前统一发放,考后统一回收。

监考员在答题卡袋和试题袋上认真填写考点、考场等信息并在规定位置签名。

(十)监考员要逐一检查考生《考试通知单》、《考场座次表》、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答题卡上考生所填姓名与《考试通知单》上信息是否一致;考生所坐的位置与《考试通知单》上的座位号是否一致;条形码是否粘贴正确。检查中如对个别考生有疑问,但当场又不能确定的,可通过流动监考员报告主考,由考点专门工作人员核对或要求考生交卷后到考点办公室进一步核对。检查完毕后,一人在考场前端监视,一人在考场后端监视。

(十一)监考员在考场内发现违规考生,须将相关考生违规情节填涂在《考场记事卡》上。

(十二)监考员将本考场的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人数等情况如实填写到答题卡袋上相关栏内并按要求填涂在《考场记事卡》上,在缺考答题卡卷上填写缺考考生的姓名,并加盖缺考章,在空白答题卡上考生姓名处加盖空白章。

(十三)考试结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点。

(十四)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员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注意掌握时间”。

(十五)考试结束时间到,考点发出考试终了信号,监考员要求考生立即停止作答。监考员一人维持考场秩序,一人按座位号顺序依次收取答题卡和试题。

(十六)所有答题卡卷和试题检查清点无误后,监考员方可允许考生有秩序退出考场。监考员把所有答题卡(含实考、缺考和空白答题卡)和试题分别装入原答题卡袋和试题袋内,并将已填写好的《考场记事卡》整理好,携带好各类考试物品,两人相随共同交考点验收员验收。

(十七)验收员要逐份检查答题卡填写是否符合要求,然后清点实考、缺考、空白答题卡份数与《考场记事卡》是否一致,试题是否全部收回。检查无误后,交监考员将考生答题卡袋及试题袋密封。密封后由两名监考员分别在密封条的上、下骑缝处签名,并加盖考点专用密封章,验收员在袋上相关栏内签名。监考员在《考场记事卡》上签名后上交专门工作人员。

待考试结束后,专门工作人员回收并清点《考场记事卡》、答题卡袋和试题袋。全部清点无误后,将《考场记事卡》装入考场记事卡袋并密封,由相关工作人员以及考点主考签名后加盖考点专用密封章。

(十八)待所有考试完毕后,各考点将清点无误的答题卡袋(含备用卷、影视作品U盘)和考场记事卡袋按规定时间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指定地点。试卷袋等考试材料在考点留存一年备查。

(十九)关于考点备用试题(答题卡卷)的使用与管理办法。

1.若考场所配试题(答题卡)出现份数短缺或其他问题,考点应立即按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后,及时启用考点备用试题(答题卡),并在该袋试题(答题卡)袋背后写明启封原因、使用份数,并由考点主考写出书面报告。备用试题(答题卡)使用后,如有作废答题卡一并装入备用答题卡袋,由考点指派专门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对使用过的试题(答题卡)袋进行密封,在密封条骑缝处共同签名。

2.所有备用答题卡袋及启用书面报告,考后随答题卡一并交回。

3.如因为考生个人原因启用试卷(答题卡),所误时间一律不予补偿。

未尽事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施考程序》执行


附件六:

编导类专业统考面试实施程序

 

(一)面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实行全封闭管理,考试过程实时视频监控,并对每一个考生考试内容全程录像。考试实行“五个随机”,即:随机编排考生考试时间;随机抽取考生考试考场;随机抽取考生考试顺序号;随机抽取试题;随机确定每场考试评委并定期轮换。

(二)面试安排在上午和下午二个时段。

(三)开考前40分钟,考生开始进入考点,开考前30分钟,考生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后,通过系统随机确定考场并进入备考室等候。工作人员须在备考室门口逐一核对考生《考试通知单》及二代居民身份证,确定是否为考生本人和本时段考试考生。若发现有疑问,应立即查明。

(四)开考15分钟起,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也不安排补试。

(五)考生进入备考室后,需保持安静。工作人员按照系统随机确定的顺序,安排考生逐一面试。

(六)考生进入考场前,工作人员须再次核验《考试通知单》及二代居民身份证。上一个考生进入考场后,考生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即可随机抽取本人“编导创意”、“回答考官提问”试题开始备考。

(七)面试科目由多名评委现场独立评分,评分系统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后取平均成绩作为考生面试成绩。

(八)考生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在现场打印的《编导类专业统考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交考点留存后,方可取回自己的物品并离开考点。

(九)为确保面试工作的连续不间断进行,每考场可安排1-2名考生在考场门外等候。

(十)考场内设录像设备,对考试全过程进行录像(开启录音)备查。考场内设投影仪与幕布,用于显示“编导创意”、“回答考官提问”试题。评委与考生之间采用拉帘方式隔开。

(十一)面试考场示意图:

(十二)未尽事宜,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施考程序》执行

 


附件七

美术类专业统考监考员工作职责

美术类专业统考监考员除按《监考员守则》认真履职外,还有如下工作职责:

一、在答卷规定的位置粘贴条形码。

二、检查考生《考试通知单》、《考场座次表》、二代身份证上的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指导考生准确书写姓名、指定文字。

三、提醒考生将《考试通知单》、二代身份证夹在画板右上方,以便核对。要求考生在印有“姓名”的一面作画,且必须将印有“姓名”标志的一边置于下方或右侧,可用图钉或胶带固定答卷的四角,不准用胶带粘贴答卷四边,卷面不留白边,颜料及作画不能覆盖“姓名、条形码、指定文字”。

四、色彩科考试时应保持贮水桶内有水。提醒考生不要乱倒、乱泼污水,保持考场地面干净。色彩科只能用水彩、水粉作画,素描、速写两科一律用黑铅笔或碳铅笔作画,不得使用其他颜色笔作画。各科试卷不准使用定画液。

五、色彩科考生答卷收齐后,监考员要视画面的湿度,适当晾干或烘干,防止答卷互相粘连,影响评卷。

 


附件八:

美术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凭《考试通知单》与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序进入考场并自觉服从考试管理,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反作弊器材对其进行贴身检查和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二、考生进入考场,除画板(画夹)、小画架、画笔、颜料、马扎、水盒等绘画用具外,其他任何物品均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以及金属首饰、涂改液、修正带、矿泉水、考试资料、样画等参加考试。已经带入考场的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否则,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考试实施过程中各时间节点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考场内时钟仅供考生参考。

四、考生对号入座后,将《考试通知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夹在画板右上方,以便核验。

五、考生拿到试题和答卷后,须认真检查试题和答卷是否正确完整,试题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若发现问题立即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进行更换。开考后再要求更换试题和答卷的,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考试开始前,考生必须在答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并按要求书写指定文字。未按要求书写的,视为违规,取消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七、检查好试题和答卷后,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

八、考生应在答卷上有姓名的一面作画,且必须将印有“姓名”标志的一边置于下方或右侧,可用图钉或胶带固定答卷的四角,不准用胶带粘贴答卷四边,卷面不留白边。颜料及作画不能覆盖“姓名、条形码、指定文字”。画板(画夹)上不准粘贴各种图案。

九、考生要认真审题,按试题要求竖作画或横作画。

十、色彩科考试只能用水彩、水粉作画,不能用其它颜料。素描、速写两科考试一律用黑铅笔或碳铅笔作画,不得使用钢笔、中性笔及其它颜色笔。各科试卷不准使用定画液,不得有意在答卷上作任何标记。

十一、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十二、每科开考15分钟起,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考试中途不准以任何理由出入考场所在楼座和考点。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十三、考生在考场内不得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乱倒、乱甩污水等,禁止将试题、答卷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禁止传递文具、物品,禁止传抄或交换答卷等。

十四、考生对因考场突发或偶发事件而按规定采取的相关考务措施要服从和配合。按规定顺延考试时间的,按顺延后的时间结束考试。

十五、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画,并将试题和答卷整理好,放在桌上,双手放在桌下,待监考员将试题和答卷等收齐发出退场指令后,依次退出考场。

十六、考生如有违规行为(含电子监控录像回放及评卷中认定的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附件九:

音乐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凭《考试通知单》与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序进入考场并自觉服从考试管理,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反作弊器材对其进行贴身检查和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二、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削笔刀等必需的考试物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均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以及金属首饰、涂改液、修正带、矿泉水、考试资料等参加考试。已经带入考场的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否则,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考试实施过程中各时间节点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考场内时钟仅供考生参考。

四、考生对号入座后,将《考试通知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五、考生拿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须认真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是否正确完整,试题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若发现问题立即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进行更换。开考后再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卡的,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检查好试卷和答题卡后,同时在规定的地方填涂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因漏填、错填考生信息或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答题卡不得折叠、撕破、穿孔。严禁在答题卡上任意涂画或做标记。

八、要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上的作答要求。选择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答案;非选择题一律用0.5毫米黑色墨水中性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否则答题内容无效。如修改答案,应先用笔将废弃内容划去,然后在划去内容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或使用橡皮、小刀擦刮掉废弃内容后,再书写新的内容。不得在答题卡(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九、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考生必须使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作答,在同一科目答题卡上不得同时使用蒙、汉(或朝、汉)两种文字答卷。

十、每科开考15分钟起,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

十一、考生在考场内不得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禁止将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禁止传递文具、物品,禁止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等。

十二、考生对因考场突发或偶发事件而按规定采取的相关考务措施要服从和配合。按规定顺延考试时间的,按顺延后的时间结束考试。

十三、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并将试卷和答题卡整理好,放在桌上,双手放在桌下,待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等收齐发出退场指令后,依次退出考场。

十四、面试时,考生进入考点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后,通过系统随机确定考场并进入备考室等候。进入考场前,接受工作人员再次校验《考试通知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后,首先核对本人信息,随机抽取本人面试曲目和视唱乐谱编号,即可开始演唱或演奏。考生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在现场打印的《音乐类专业统考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取回自己的物品并离开考点。

十五、考生如有违规行为(含电子监控录像回放及评卷中认定的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附件十:

编导类专业统考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在开考前30分钟,凭《考试通知单》与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有序进入考场并自觉服从考试管理,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使用反作弊器材对其进行贴身检查和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二、开考前15分钟,考生须入场完毕,迟到考生不得入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除2B铅笔、削笔刀等必需的考试物品外,其他任何物品均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手机、手表,照相、摄像、扫描等电子设备以及金属首饰、涂改液、修正带、矿泉水、考试资料等参加考试。已经带入考场的非考试物品,放在非考试物品暂放处。否则,考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实施过程中各时间节点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考场内时钟仅供考生参考。

五、考生对号入座后,将《考试通知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

六、考生拿到试卷和答题卡后,须认真检查试卷和答题卡是否正确完整,试题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若发现问题立即在开考前举手报告监考员进行更换。开考后再要求更换试卷和答题卡的,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检查好试卷和答题卡后,同时在规定的地方填涂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在答题卡指定位置粘贴条形码。因漏填、错填考生信息或字迹不清影响评卷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答题卡不得折叠、撕破、穿孔。严禁在答题卡上任意涂画或做标记。

九、要认真阅读试卷、答题卡上的作答要求。选择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答案;非选择题一律用0.5毫米黑色墨水中性笔在答题卡指定区域内作答,否则答题内容无效。如修改答案,应先用笔将废弃内容划去,然后在划去内容上方或下方写出新的答案;或使用橡皮、小刀擦刮掉废弃内容后,再书写新的内容。不得在答题卡(答卷)上做任何标记。

十、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

十一、考生在考场内不得吸烟、喧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等,禁止将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带出考场,禁止传递文具、物品,禁止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等。

十二、考生对因考场突发或偶发事件而按规定采取的相关考务措施要服从和配合。按规定顺延考试时间的,按顺延后的时间结束考试。

十三、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须立即停止作答,并将试卷和答题卡整理好,放在桌上,双手放在桌下,待监考员将试卷、答题卡等收齐发出退场指令后,依次退出考场。

十四、面试时,考生进入考点刷二代居民身份证后,通过系统随机确定考场并进入备考室等候。进入考场前,接受工作人员再次校验《考试通知单》和二代居民身份证,上一个考生进入考场后,考生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即可随机抽取本人“编导创意”和“回答考官提问”试题开始备考。进入考场后,核对本人信息无误后即可答题。考生成绩当场公布,考生在现场打印的《编导类专业统考面试成绩确认单》上签字后,方可取回自己的物品并离开考点。

十五、考生如有违规行为(含电子监控录像回放及评卷中认定的违规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违规事实将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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